董事會秘書的規定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促進公司規範運作,充分發揮董事會秘書的作用,規範董事會秘書行為,鐘兵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規則。
第二條董事會秘書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和董事會負責。
第三條董事會秘書的主要任務是協助董事處理董事會日常工作,持續提供、提醒並確保其了解監管機構對公司運作的法律、政策和要求,協助董事和總經理在行使職權時認真執行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規定;負責組織準備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文件,做好會議記錄,確保會議決策符合法定程序,掌握董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協調信息披露,協調與投資者的關系,增強公司透明度;參與組織資本市場融資;處理好與中介、監管部門、媒體的關系,做好公關工作。
董事會秘書作為公司與上交所的指定聯絡人,負責公司及關聯方與上交所及其他證券監管機構的溝通和聯絡,並確保上交所能隨時與其取得聯系。
第四條董事會秘書對公司負有誠信和勤勉的義務,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第五條公司董事、管理層及相關部門應當支持董事會秘書依法履行職責,並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經費等方面給予必要的保障。公司各相關部門應積極配合董事會秘書的工作。公司應設立由董事會秘書管理的信息披露部門。
董事會秘書為履行職責,有權了解公司的財務和經營狀況,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相關會議,查閱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文件,要求公司相關部門和人員及時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董事會秘書在履行職責時受到不當妨礙或嚴重阻撓的,可以直接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
第二章董事會秘書的任職資格
第六條董事會秘書應當具備履行職責所必需的財務、管理和法律等專業知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個人品德,並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第七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董事會秘書:
(壹)《公司法》第147條規定的情形之壹;
(二)最近壹次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未滿三年;
(三)最近三年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被通報批評三次以上的;
(四)公司現任監事;
(五)上海證券交易所認為不適合擔任董事會秘書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董事會秘書的職責
第八條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務,包括:
(壹)負責公司的信息發布;
(二)制定和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
(三)督促公司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遵守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協助相關當事人和人員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對公司未公開的重大信息負責;
(五)負責公司內部人員的登記和備案;
(六)關註媒體報道,主動向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核實,督促董事會及時披露或澄清。
第九條董事會秘書應當協助公司董事會加強公司治理機制建設,包括:
(壹)組織並出席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會議、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
(2)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3)積極推動公司避免同業競爭,減少和規範關聯交易;
(4)積極推動公司建立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五)積極推動公司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完善公司投資者溝通、接待和服務工作機制。
第十壹條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的股權管理,包括:
(壹)保存公司股東持股信息;
(2)辦理公司限售股相關事宜;
(三)督促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遵守公司股票交易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公司股權管理事項。
第十二條董事會秘書應當協助公司董事會制定公司資本市場發展戰略,協助編制第十二條。
策劃或實施公司資本市場的再融資或並購重組。
第十三條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規範運作的培訓,組織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接受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培訓。
第十四條董事會秘書應當提醒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行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如知悉上述人員已做出或可能做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其他規範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相關決定,應對其予以警告,並立即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
董事會秘書任免決議
關於雲南沙甸鉛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任免的決議。
董事會同意因個人發展和需要辭去董事會秘書職務,現聘任王為公司董事會秘書。
出席會議的董事會成員壹致通過了上述決議。
董事會成員簽名:
雲南沙甸鉛業有限公司。
201_年65438+10月26日。
主席秘書的職責
1.負責董事長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安排和管理,如辦公環境管理,辦公用品的更換和補充,茶水準備等。
2.負責董事長日常會議及行程的溝通協調,如機票預訂、出差安排等;
三。負責主席相關文件的撰寫(如演講稿等。)、文件的收發和文件的管理,並做好相關記錄和備份;
四、負責及時準確地將董事長的工作要求傳達給各部門或相關負責人;
5.負責發送董事長辦公會議等會議通知,溝通協調會議事宜,整理發送會議紀要等。
6.負責收集、統計、翻譯和匯總總裁要求的各種信息、報表和資料;
7.負責董事長辦公室的對外聯絡、電話錄音、來訪接待和禮儀服務;
八、負責整理各類需董事長審批的文件,並及時分發至各部門或相關責任人;
9.負責董事長日常補貼和費用的報銷;
十、完成主席交辦的其他任務。
關於董事會秘書的條款:
★董事會秘書工作規則
★董事會秘書處工作制度
★董事會秘書工作指南
★董事會秘書崗位說明書
★董事會秘書工作中需要註意的問題
★董事會秘書試題
★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考試試題
★2019董事會工作計劃
★2020年董事會年度工作計劃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