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如下:
具體涉及金額未公布。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3月2日,新任銀監會主席郭樹清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要分類實施房地產金融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3月6日,銀監會官網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海爾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因“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被青島銀監局罰款20萬元。
“過去,居民主要使用自己的積蓄或向親戚朋友借錢。貸款占比不是特別高,但是最近壹兩年非常高。去年新增貸款中有近壹半是房地產貸款,其中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占了很大壹部分,這是我們仔細關註的壹個領域。”郭樹清在新聞發布會上說。
對於公司“違規發放貸款”的具體情況,本次行政處罰信息未披露,具體涉及金額未披露。根據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這張罰單的處罰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據記者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未按照規定提供有關報表、報告和其他文件、資料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相關財務公司總資產61億。
6日下午,上市公司青島海爾證券部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海爾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是集團下屬公司,與上市公司青島海爾無關,因此不了解相關情況。
公開披露信息顯示,海爾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是“由海爾集團公司及其三家成員公司共同出資設立”。工商資料顯示,上市公司青島海爾的兩家子公司持有財務公司42.00%的股權,海爾集團持有財務公司5%的股權。
宣傳資料顯示,海爾財務公司是壹家成立於2002年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範圍包括為成員單位提供財務與融資咨詢、信用認證及相關咨詢。
截至目前,從公開信息中無法查到財務公司“違規發放貸款”的具體信息。青島海爾2015年年報顯示,截至2015,12,31,財務公司總資產為61094萬元,凈資產為85.83億元。2015年,財務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7.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