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由三部分組成:頭、體和尾。各部分的格式、內容和編寫要求如下:
1,表頭
主要包括標題和主送機關兩項。
2.文本
它的結構壹般由開頭、主體、結尾和結論組成。
3.結局
壹般用禮貌的語言向對方表達希望。或者請對方幫忙解決壹個問題,或者請對方及時回復,或者請對方提意見或者請主管部門審批。
4.結論
通常,我們應該根據詢問、通知、談判或答復的事項選擇使用不同的結束語。如“我正在寫信詢問(業務)”、“請立即回復”、“我正在寫信通知您”、“我正在寫信回復”。有些信不壹定要結束。
(5)結尾簽名
壹般包括簽名和書寫時間。
署名機關和單位名稱,註明成文時間年、月、日;並加蓋公章。
信件分類:
1,按照性質可以分為公函和備忘錄兩種。公函用於政府機關和單位的公務活動;備忘錄用於日常工作。備忘錄不屬於公文,對公文格式沒有要求。妳甚至可以省去標題和文號,只需在尾部寫上機構名稱、撰寫時間和公章即可。
2、根據發帖目的。信件可以分為寄信和回信。發函是主動提出業務事項而發出的信函。回復就是回復對方發來的信。
3.此外,從內容和用途來看,還可以分為談判函、通知函、提醒函、邀請函、請求與回復函、轉遞函、提醒函、提交函等。
如何寫“信”:
1.嚴格按照公文格式寫壹封信。
2.信的內容壹定要專壹、集中。
3.信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
4.“信”的寫作方法主要是陳述,只要把所談的工作、所問的問題和所答的問題都寫清楚,報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5.“信”發給對方,或是討論工作,或是提出問題,或是請求批準。所以“信”的語言要求樸實,語氣誠懇,態度謙和。
6.信末常用“請立即回復”、“特此”、“此復”等成語,但有時也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