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電網建設和運營為核心業務。是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能源安全的超大型國有重點企業,承擔著保障更安全、更經濟、更清潔、可持續電力供應的基本使命。
公司按集團公司模式運營,註冊資本5363億元,總就業人數654.38+0.66萬人。公司業務區域覆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覆蓋88%以上的國土面積,供電人口超過11億人。該公司在菲律賓、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亞、意大利、希臘和其他國家穩步經營海外資產。國家電網成立於2002年2月29日,65438+2002。是國務院授權進行國家投資的機構,是國家控股公司試點單位。該公司關系到國家能源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
國家電網公司內部下屬部門如下:1。電力控制中心:負責轄區內電力控制、調度計劃、運行方式、水電與新能源、繼電保護、調度自動化、電力通信等專業管理;。
總經理工作部、發展計劃部、財務部、生產技術部、工程管理部、安全部、電力市場部、農電工作部、組織人事部、人力資源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審計部、監察部、科技信息部、工會。公司設有8個生產工區(中心):調度通信中心、客戶服務中心、計量管理中心、電費管理中心、檢修測試中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條國務院電力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電力行業的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電力行業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濟綜合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電力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