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主要以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和回報為目的,主要在金融方面持股。通過股權運作、基金投資、培育孵化、價值管理、有序進退等方式,盤活國有資產存量,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發展,實現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和保值增值。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是在國家授權範圍內履行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公司,是國有資本市場化運營的專業平臺。公司以資本為紐帶,以產權為基礎,依法自主經營國有資本,不從事具體的生產經營活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對其持有的企業行使股東責任,維護股東合法權益,在出資額內承擔有限責任,按照責權對應的原則,切實承擔優化國有資本布局、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是國家授權經營國有資本的法人企業。是通過劃撥現有國有企業股權設立的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即以資本運營為主,不投資實業的公司。經營對象是國有資本(股本),包括國有企業的產權和我國公司制企業的所有權。運作主要是在資本市場,既可以在資本市場融資(發行股票),又可以通過出售股權產權改善國有資本的分布結構和質量。公司的運作強調資本的循環,在體育上追求資本增值。運營形式多種多樣,通過資本運營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
作為SASAC改革的亮點之壹,國有運營公司的籌備工作日漸明朗。“國資委正在抓緊制定運營和重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具體辦法。”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在2月13+09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國資委下壹步將從中央企業集團中選擇“試點”改組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此外還將新成立壹批類似國鑫的國有投資運營公司。
國資委(SASAC)正在推動制定這項工作的具體方案,壹旦成熟將盡快公布,包括改組或新設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條件、標準、數量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