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是指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以盈利為主要目標的金融機構。主要功能(業務):存款業務、貸款業務、結算業務。
中央銀行是由政府設立的機構,負責控制國家貨幣供應和信貸狀況,監督金融系統,特別是商業銀行和其他儲蓄機構。簡而言之,它是壹個國家機構。主要職能是代理國庫;代理發行國家債券;國家給予信貸支持;保持外匯和黃金儲備;制定並監督與招待相關的財務管理規定;調整利率、存款準備金率等。,也就是常說的制定貨幣政策。
證券公司是專門從事證券交易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管理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
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指經主管機關批準,並向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具有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或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者的證券投資必須通過證券公司進行。
保險是以合同的形式確立雙方的經濟關系,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範圍內,通過支付保險費來補償或支付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從而建立保險基金的壹種經濟形式。保險是最古老的風險管理方法之壹。在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支付固定的金額(保費),前者得到保障:在規定的期限內,後者將對特定事件或壹組事件造成的任何損失進行賠償。保險屬於經濟範疇,揭示了保險的本質和本質。
信托是信用的委托,信托業務是基於信用的法律行為,壹般涉及三方,即投資者信用的委托人、受托人的受托人、他人受益的受益人。信托業務是委托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遺囑的約定,為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權利轉讓給受托人(自然人或者法人),受托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範圍占有、管理、運用信托財產,並處分其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