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註冊公司 - 國有企業董事會的六大職權

國有企業董事會的六大職權

首先是確定發展戰略的能力。董事會對企業的戰略發展方向、發展速度和質量、發展點和發展能力的規劃和謀劃,要求董事具有戰略思維能力,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獨立回答“怎麽辦?”“憑什麽?”“怎麽會?”等基本問題,具有“運籌帷幄,決勝千裏”的智慧和決策力。

二是投融資決策能力。企業的投資決策是在保持持續經營能力和合理資產負債結構的情況下,獲取長期優質資本、優化資源配置、保持優質高效發展的關鍵。需要董事在投融資活動中具備“保、破、增”的決策能力。“保”是在價值鏈的調整重組中突出主業,確定哪些環節需要保持;“斷”是指低效無效資產的鏈接,占用資源但產出低,斷了就斷了;“增”就是以新技術、新產品、新產業、新增長點為重點,推進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第三是商業模式的創新能力。董事會的商業模式創新是改變企業價值創造的基本邏輯,提升客戶價值和企業競爭力的活動。董事應具有識別和運用市場和企業發展規律的遠見,熟練運用組織職能的調整、基礎制度和關鍵業務流程的優化重組,創造具有企業獨特競爭優勢的“絕活”,提升核心競爭力。

第四是業務流程的管控能力。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將戰略任務實施全面預算管理,並以經營計劃和經營目標的形式逐級分解到實施單元,實現充分、規範、有序的授權、下放和行使;以高管崗位績效合同逐級落實管理責任,定期進行績效對話和流程指導;以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為抓手,紮紮實實深化內部三項制度改革,夯實企業經營基礎;以年度戰略審計為動力,滾動實施戰略規劃。

五是選人用人的激勵能力。國企高管將取消行政級別,由董事會選聘,全面推行經理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有條件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從體制改革、環境營造、正向激勵、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快國有企業家隊伍建設。董事會制定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決定工資分配,實行市場化差別化薪酬。董事應具備選人用人、績效管理、績效評價和分配激勵等履職能力,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激發企業內生動力和發展潛力。

六是防範重大風險的能力。董事會應構建全面的風險防範體系,董事應具備“防患於未然”的能力,通過識別、控制和轉移各類風險,化危機為機遇,確保企業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職權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壹)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壹)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 上一篇:騰訊(Tencent)等互聯網科技領軍企業正在香江制造麻煩,而SaaS公司可能會成為港股市場的新吸引力。
  • 下一篇:請幫我找壹下關於大紅袍的資料。謝謝妳。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