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從經濟規則的制定者和實施者變成了單純的制定者。
2、政府的財政收入變得主要來自稅收。
3.對經濟的控制能力由直接變為間接,削弱了話語權。
國有企業占據著中國經濟的命脈。他們不僅承擔著中國經濟穩定器的角色,還承擔著在國際市場上與國外巨頭競爭的責任。現實是,目前中國市場很多領域不是被我們的國企壟斷,而是被跨國公司壟斷。
國企,尤其是117央企,可以上市,引入更多的民資,但都不要私有化。至少在很長的歷史時期內,國企絕對不能私有化!
擴展數據:
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形式;
1.國有企業上市時,通過證券市場向個人出售部分國有資產。雖然這種做法始於80年代末,但直到90年代才達到高潮。雖然在上市過程中,部分企業同時增發股票籌集資金,但所有上市公司都是將部分原有國有資產以股份形式出售給私人,從而實現部分私有化。
第二,國有股減持給個人。它與第壹種形式有關,是分階段私有化的常見做法。雖然兩年前中國政府宣布暫停減持國有股,但實際上,上市公司減持國有股的行為從未停止過。
第三,管理者收購自己管理的企業。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壹個重要方式就是直接賣給特定的買家。雖然中國出售的國企大多不用mbo的名義,但政府強調企業出售時,管理者要帶頭,尤其是原國企的法定代表人要大股持股。
所以,雖然中國國企出售的主要方式是賣給管理者和員工,但是管理者自己買自己的股份是壹種畸形的mbo。
第四,賣給別人。這也是中國出售企業的壹種方式。但其重要性相對較小。壹般情況下,政府會采用這種方式進行宣傳,或者如果沒有人願意收購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