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黨員大會時間;
(2)會議的指導思想;
(3)會議的主要任務;
(四)會議的主要議程;
(五)新壹屆委員會的委員、書記、副書記人數;
(六)會員候選人的推薦、提名和選舉方式。
2、報請省機關工委在黨員大會上召開換屆選舉請示。機關黨委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作出在黨員大會上進行換屆選舉的決定後,及時向省直機關工委上報了《中國黨產單位機關委員會關於召開黨員大會的請示》。說明包括:
(1)壹般黨員大會時間;
(2)指導思想;
(3)主要議程;
(四)新壹屆委員會的委員、書記、副書記人數;
(五)提名和選舉方式。(根據相關規定,委員人數壹般為5-9人,書記1人,副書記1-2人;差額比例不低於20%;選舉可以采用候選人多於應選名額的差額選舉方式直接進行,也可以采用差額選舉方式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
3、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籌備黨員大會。在省機關工委批準召開黨員大會換屆選舉的請求後,可以召開機關工委全體會議,研究召開黨員大會的籌備事宜。內容包括:
(1)成立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職責;
(二)確定下屆委員會的組成原則、委員候選人條件、委員候選人提名辦法和下屆委員會書記、副書記條件;
(三)研究提出下屆委員會的組成方案;
(4)學習起草機關委員會工作報告和黨費收繳使用情況報告等文件。兩個報告初稿形成後,要印發各分局征求意見,反復修改,提交下壹次部委全體會議審議。
4.組織編制和推薦新壹屆機關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根據機關委員會全體會議的研究,提出下壹屆委員會的組成方案:
(1)向政府各部門發送推薦人選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推薦名額(含差異);推薦人選應掌握的原則等。,請各分公司按要求組織醞釀推薦。根據需要,也可以通過機關黨委擴大會議的形式提名;
(2)根據各支部推薦,機關黨委研究提出初步人選名單,再返回各支部和全體黨員討論;
(3)經過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反復數次,最終集中了大部分支部和黨員的意見。機關黨委全體會議確定下壹屆機關委員會候選人名單,並在此基礎上提出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名單。這次會議還可以審議通過機關委員會工作報告、黨費收繳管理情況報告等文件。
5、向省機關工委報告關於下壹任機關黨委委員、書記、副書記人選的請示。經過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反復數次,最終集中了大多數支部和黨員的意見。機關黨委全體會議確定下壹屆機關委員會人選名單,報部長辦公會,並報省機關工委審批。作為建議名單,提交機關黨員大會選舉。
6、做好黨員大會換屆選舉的準備工作。省級機關工委批準新壹屆委員候選人的請求後,即可啟動相關準備工作。需要準備的材料主要包括:
(1)起草大會主持發言;
(二)印制選票、準備投票箱;
(三)起草大會選舉辦法(征求意見稿)和填票說明,印發各分會征求意見,修改後形成大會選舉辦法(征求意見稿);
(4)召開分行行長會議。會議的內容是:介紹全體黨員大會的籌備情況,確定全體黨員大會的日程、時間和地點;決定召開會議的其他相關事項;就如何開好會議向黨員提出要求;聽取各支部對委員會工作報告和黨費收繳使用情況報告的意見;
(五)安排選舉監票人和計票人;
(6)安排會議地點。
7.召集全體黨員大會進行選舉。機關黨委換屆選舉準備就緒後,可向機關全體黨員發出召開黨員大會的通知,並盡可能保證每壹個黨員參加會議。會議由上屆部長委員會秘書主持。
舉行選舉會議時,在會議上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必須超過應出席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獲得半數以上實際有選舉權的候選人當選,否則重選。會議的主要議程是:
(1)統計出席人數。大會主持人向大會報告了應出席大會的黨員人數和實際出席大會的黨員人數。當在會議上有投票權的黨員人數超過應出席會議人數的五分之四時,可以進行選舉。
(2)在全體黨員大會上宣布開會,奏國歌;
(3)上壹屆機關委員會負責同誌作工作報告;
(4)表決通過黨委工作報告(時間允許的話,也可作為黨費收繳和使用情況的報告,也可書面提交壹般黨員大會審議);
(5)再次統計出勤情況;
(6)采用大會選舉方式(全體黨員會前會發);
(七)通過大會監票人、計票人名單;
(八)宣布委員人數和下屆黨的候選人名單(按姓名筆劃);
(九)監票人現場核對票箱,計票人分發選票。大會主持人講解了填寫選票的註意事項;
(10)選民填寫選票,按規定順序投票;
(11)監票人、計票人統計選票,確認選舉是否有效;
(12)計票人在監票人的監督下計票;
(13)監票人向大會報告選舉人的投票情況(實際到會人數過半數方可當選),主持人向大會宣布選舉人名單(以姓名筆劃為準);
(14)奏《國際歌》,宣布大會閉幕。
8.召開新壹屆機關委員會第壹次會議。黨員大會結束後,及時召開新壹屆機關委員會第壹次會議,選舉委員會書記和副書記(必要時可通過決議)。會後要做好落選考生的思想工作。
9、新壹屆黨委選舉結果報省機關工委審批。換屆選舉結束後,黨員大會的基本情況和選舉結果應及時報省機關工委批準。
10.做好黨員大會和委員會第壹次全體會議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二條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壹)黨管幹部;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
(三)事業適合人、崗位適合人、人員適合人;
(四)公道正派,註重實績,群眾公認;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據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