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人進廠時,沒有任何勞保用品,連工作服都沒有,只有壹個安全帽。據說過了試用期就發了。請註意試用期為6個月。這6個月妳沒有勞保用品。妳是怎麽度過的?妳要穿幾套衣服?
成為正式員工後再簽合同。如果領導承諾給妳月薪4000元,妳只能拿到工資的60%,也就是2400元,每個月還會被扣5項保險,包括宿舍電費超支和工作餐。剩下的40%,也就是1600,要到30號前兩天才給妳。
但是不要以為妳可以全額拿到12×1600的工資,因為工廠把這個叫做40%的績效工資,所以年底如果工廠的效益達不到,就會扣錢;比如今年設備維護預算40萬。如果到年底花掉50萬,工廠所有員工平分這65438萬元。而且壹年請假超過兩天,就要扣工資的5%,全部從這個19200裏扣。阿門!可憐的40%工資還剩下什麽?
辛苦壹年沒有年終獎,法定節假日上班只有100補貼。如果妳問領導為什麽沒有年終獎,他會說這40%的工資就是妳的年終獎。該死,這是什麽?
最難以忍受的事情還在後面。合同簽滿五年,公司要求員工辭職,提前半年報到。如果妳不遵守,對不起,妳不會付出當年努力的40%。妳在開玩笑嗎?這是員工自己的錢!在找到新工作之前好好想想妳是不是辭職了!可是誰在家等了妳半年?
總之妳去了這個廠,就等著腸子悔青吧!我哥哥打算辭職。不信妳下班後上門問問廠裏的員工!妳壹定學到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