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涉及主體多、環節復雜,容易引發各種風險。但只要合理安排這些風險,有意識地進行適當轉移和分配,各方尤其是節能服務公司完全可以保證自己的預期利益。以下是我為您整理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防範措施。歡迎閱讀瀏覽。
壹、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基本風險及其防範措施
1項目可行性風險
項目可行性風險是指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客戶對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有所預期,但實際節能效益低於這壹預期,甚至低於節能服務公司開發該項目的成本。這個風險是和其他風險結合在壹起的,其他風險的發生可能導致這個風險。這種風險無法避免,必須由項目的開發運營來承擔;但通過降低其他風險發生的概率,使項目的可行性風險在項目參與方之間得到合理分擔,或者通過轉讓項目所有權來轉移其可行性風險,也是可行的。合同能源管理的特點之壹是節能服務公司承擔項目可行性風險。在實踐中,節能服務公司可以通過與合同能源管理的其他參與者,如金融機構、設備供應商、技術服務商、保險公司等的業務合作來轉移風險。比如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債權轉讓給金融機構,讓金融機構成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際債權人;投保項目風險,與保險公司分擔項目風險,等等。
2項目客戶風險
項目客戶風險是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因能源客戶而失敗。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順利開展離不開用能客戶的密切配合,用能客戶必須具有良好的經濟基礎、市場發展前景和良好的信用,以防止節能項目啟動後用能客戶的經濟效益下降甚至破產,使節能項目的實施得不到保障,節能服務公司的經濟效益得不到保障。防範用能客戶風險最重要的手段是進行盡職調查,調查用能客戶的基本情況(成立時間、註冊資本、資金到位情況、股東名稱及實力、組織架構等。)、財務情況(主營業務、兼職業務、總資產、負債、凈資產、利潤、應收賬款等。)和重大事件(重大建設項目、重大投資項目、重大體制改革、重大司法訴訟等。)但由於實踐中雙方交易地位的不對等,盡職調查的範圍當然會根據需要進行調整,但最基本的業務情況、財產情況、重大事項都要經過專業律師的調查,以確定項目客戶的信用等級。節能服務公司應註意在這壹環節與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利用其客戶信譽評價體系對目標客戶進行科學系統的評價,同時對其客戶群體進行正確的評價和細分。根據評估結果,結合公司技術特點和全省行業特點,他們可以將客戶分為黃金客戶、機會客戶和高風險客戶三類,分別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戶的信用風險。
3項目融資風險
項目融資風險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融資能力不足,導致項目流動資金鏈斷裂,使得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無法繼續運營,導致項目失敗。這種風險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防範:
壹是對內,節能服務公司增加經濟實力,提高項目融資能力;
其次,對外,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保持密切聯系,保證融資主體的多樣性,通過早期投資與節能設備供應商、節能技術服務商、保險公司建立利益共享機制;
再者,還可以靈活運用節能收益作為融資擔保,擴大融資範圍。
4項目節能預測風險
項目節能風險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沒有約定節能計量監測,或者約定不明確,導致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產生糾紛,無法確定真正的節能量。節能風險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最有可能出現的風險。為了降低這種風險的概率,我們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約定節能服務合同中采用的能耗計量、檢測、監測、驗證的具體技術方案;
2)在節能改造開始前,確定用能客戶的原始能耗或確定相應的基準線;
3)節能項目完成後,合理、準確地檢測和核實改造後的實際能耗;
4)為防止用能企業故意降低生產規模和能耗,可對節能前的生產規模和節能後的生產經營規模進行詳細約定;
5)為防止節能服務公司不合理擴大節能量,節能服務公司還應指派相應的技術人員參與原能源和現能源的確認。
為規範節能量的確定標準,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正在研究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技術規範》。實際運行中確定節能標準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1)加強技術測量,
2)雙方同意承認,
3)引入第三方認證機構,通過中立的第三方確定具體的節能量。
5項目市場風險
節能項目的市場風險是指由於用能客戶主營業務的市場變化或能源價格的劇烈變動導致節能利潤縮水,導致預期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失敗。項目的市場風險需要通過商業敏感性來把握。這種風險的概率很小,而且不可預測,不可避免。
主要有以下方法來防止這種風險:
1)合理的風險分擔,將這種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銀行、能源用戶等主體;
2)在項目開始時,確定能源的最低價格、指定價格、最終平均價格或壹定範圍內的浮動價格。可預見範圍內的波動可視為商業風險,在合同中約定由壹方承擔;
3)同時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為不可抗力的風險因素,減輕或免除相應的責任。
6項目建設風險
項目建設風險是指由於建設單位的原因或其他環境因素導致項目延期竣工,使項目無法順利進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以確保能及時收回投資。如果項目延期,必然導致節能服務公司不能及時獲得收益,支付銀行貸款利息,其他費用相應增加,導致項目成本增加。
降低這種風險的措施主要包括:
1)定義項目進度計劃,在合同中指定各節點的時間到日期;
2)要求用能客戶的管理者和經營者介入建設過程,避免項目前期和項目後期的無效銜接;
3)指定專門的項目進度主管,全面負責整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全過程進度;
4)在涉及施工進度的過程中,靈活確定壹定的時間流程,防止工期的延誤;
5)通過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相應的時間表,確定違約責任,在無法避免風險的情況下,可以轉移風險;
6)與保險公司簽訂工程施工風險保險合同,分擔風險。
7節能技術風險
節能技術風險是指由於節能技術不穩定和節能設備運行不良導致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失敗。
防範這種風險的措施主要包括:
1)使用經過測試的先進技術和設備,不進行最新技術和設備在工程中的應用測試;
2)要求技術和設備供應商提供相應的擔保,並規定風險發生後的責任。
8投資收益風險
投資收益風險是指節能服務公司在回收收益的過程中,由於客戶信用和匯率的變化而無法獲得預期利潤。這種風險是能源管理合同項目所特有的,與前面提到的客戶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緊密結合在壹起。如果對客戶的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進行適當的規避或轉移分配,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收益風險也可以相應降低。
二,規避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的法律方法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風險防範直接體現在合同條款中。合同條款的風險防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實現,主要包括客戶信息的合同、不可抗力條款、情勢變更條款、違約責任條款、保證條款、合同主體多元化、合同風險轉移等機制。
1客戶信息合同
所謂客戶信息的合同化,是指節能服務公司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時,應當將其資質等對客戶的聲明、承諾和保證作為合同的壹部分。信息寫入表示和保證條款後,客戶必須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否則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2不可抗力條款
我國《合同法》明確規定了不可抗力原則,也就是說,當出現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時,當事人可以約定不承擔責任。通過在合同中規定國家政策、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為不可抗力條款,並分配相應的責任,可以免除或減少合同各方的風險並進行再分配。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應明確約定不可抗力的含義、範圍、後續處理措施以及雙方的責任分擔。
3情況變化條款
我國《合同法》本身並未確立情勢變更原則,但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中有明確規定。合同成立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屬於商業風險,且為當事人訂立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對壹方當事人繼續履行合同顯失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和案件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也就是說,在實際司法實踐中,對於不可抗力條款未涉及的情況,可以約定情勢變更原則的具體適用。它可以應用於節能風險和能源價格風險。需要明確規定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範圍,並不是所有的價格變更都可以適用,因為在某些情況下,這些變更屬於商業風險,合同主體應當自行承擔風險。
4違約責任條款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尤其是節能惠益分享項目)的風險全部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然而,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過程中,需要的是用能客戶的積極配合。節能服務公司在簽訂節能服務合同時,要註意明確用能客戶的義務,明確用能客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需要說明的是,違約責任的約定是明確具體的。如果節能服務公司對項目運營過程中的各種可能性和風險進行了充分的估計,並將違約責任明確具體,不僅可以直接適用當時的具體條款,還可以幫助用能客戶有效評估違約風險,從而客觀上威懾對方實際違約。
5保證條款
在合同能源管理各方談判過程中,節能服務公司應註意相互提供獨立的第三方擔保,如用能客戶的付款擔保、設備供應商的供貨擔保、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擔保、施工期間的擔保等,可以降低節能服務公司的風險。相應的當事人,尤其是第三方,也可以要求節能服務公司提供支付擔保。有效擔保可以更好地分散節能服務公司的商業風險,提高合同對方的現實履約能力,是節能服務公司分散風險的有效手段。
6合同主體多元化條款
根據風險分散的基本原理,非系統性風險可以通過選擇不同風險特征的主體進行組合,即不同風險相互抵消,最終形成無風險或低風險的組合。這就需要專業律師參與各個主體之間風險點的合理劃分,協調各個主體之間的利益。
8合同風險轉移條款
合同風險轉移主要是通過合同債權轉讓和與專業風險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簽訂合同。債權轉讓主要通過節能服務合同的壹般轉讓或節能服務合同權利的獨立轉讓來實現。保險公司的參與可以進行適度的風險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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