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服務的主要功能:
(1)直接保險(包括* * *保險、壽險和非壽險)。
(2)再保險和再保險。
(3)保險中介機構,如經紀人和代理人。
(4)保險輔助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和理賠服務;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5)接受公眾存款和其他應償還的資金。
(6)各類貸款,包括消費信貸、抵押信貸、商業交易代理和融資。
2.金融服務的預防措施:
支持公司業務向多物化、多貨幣化、多區域化發展;改善對復雜的跨實體交易的控制。促進技術和操作程序的標準化,提高資源的替代利用率;消除多余的區域請求的原則;降低技術和運營成本,有效滿足市場和監管變化的需求,將公司整體運營風險控制在最合適的範圍。
金融服務的主要特點:
1,減投資:
在金融服務的實物資本投入較少的情況下,很難找到合適的實物單位來衡量金融服務的數量,從而無法準確界定其價格,進而編制準確的價格指數和數量指數,因此很難確定和衡量金融服務的產出。
2.融資中介:
傳統金融服務的功能是融資的中介,而現代金融服務越來越多的功能與信息的生產、傳遞和使用有關,特別是由於經濟活動日益“金融化”,因此金融信息日益成為經濟活動的重要資源之壹。
3.勞動密集型:
傳統上,金融服務是勞動密集型行業。隨著金融活動的日益復雜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務逐漸成為知識密集型和人力資本密集型產業。人力資本的密度和信息資源的多少,已經成為決定金融企業創造價值能力和金融企業在現代金融服務中生存發展前景的重要因素。
4.自由化:
在當今國內和國際競爭加劇的時代,金融服務正在發生巨大的變化。信息技術、放松管制和自由化的影響已經永遠改變,並正在不斷重塑金融服務領域,這壹趨勢將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