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股利分配可分為絕對控股型、相對控股型和非控股型。其中,絕對控股類型為創始人67%股權,合夥人18%股權,儲備團隊15%股權。最後,老板做最後的決定;
2.相對控股型,創始人占股51%,合夥人合計占股34%,員工保留15%的股份,老板可以對其他大部分事項做出最終決定;非控股型,創始人占股34%,合夥人團隊占股51%,激勵股占股15%。
分紅是指上市公司在分配利潤時分配給股東的利潤。壹般每10股派發XX元,股東拿到的時候也會扣除繳納的稅。普通股股東獲得的超過股息的利潤稱為股息。
普通股股東獲得的股利沒有固定的數額,企業向股東分配多少股利取決於企業每年的經營狀況和戰略決策對其未來經營發展的總體安排。
分配
1.稅後利潤在依法作出必要的扣除後,方可用於分配股息和紅利。具體扣除項目和金額比例取決於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通過的分紅決議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上市公司稅後利潤中,分配順序為:(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三)提取公益金。(4)提取公積金。(5)支付優先股股息。(6)支付普通股股利。
2.股息必須根據上市公司制定的股息政策支付。壹般情況下,上市公司應將公司的長期發展需要與股東對短期投資收益的追求有機結合起來,制定相應的股利政策,作為分配股利、紅利的依據。
3.股息和紅利必須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則分配。具體而言,持有同種股份的股東,其所支付的股息的數額、形式和時間不應有差異,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