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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有什麽區別?

監理大綱是社會監理單位在招投標階段為了獲得監理任務而編制的工程監理方案文件,也稱監理方案。

監理規劃:監理規劃是監理委托合同簽訂後,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主持下,根據合同要求和工程的具體情況,指導監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監理實施細則:監理實施細則是項目監理組織的各專業監理人員的職責在監理規劃的指導下實施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制定的具有操作性和操作性的業務文件。

(2)不同的準備對象

監理大綱:以項目的整體監理為對象。

監理策劃:以項目的整體監理為對象。

監理實施細則:以某壹專業的具體監理工作為對象。

(3)不同的準備階段。

監理大綱:監理招標階段編制。

監理規劃:監理委托合同簽訂後編制。

監理實施細則:監理規劃後編制。

1,監理大綱是輪廓文件,是編制監理規劃的依據。根據招標階段的招標文件編制,以承包工程為目的;

2.監理規劃是指導監理開展具體監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監理委托合同簽訂後,由總監主持編制。它是針對具體項目指導監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目的是指導監理部門開展日常工作;

3.監理實施細則是操作性文件,應根據監理計劃進行編制。監理計劃完成後,由專業監理工程師針對具體專業編制的操作性業務文件,旨在指導具體的監理業務。

監理大綱、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是監理工作中的三個主要文件,現將它們進行梳理和比較。監理大綱、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都是針對某壹項目在不同階段編制的監理文件。兩者關系密切,但同時又有區別。

簡述如下:

監理大綱是壹份綱領性文件,是編制監理規劃的依據。

監理規劃是指導監理開展具體監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監理實施細則是操作性文件,應根據監理規劃進行編制。

壹、監理大綱的內容:

1.項目概述。項目的特點和難點

3.擬設的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

4.監理崗位責任制

5.擬采用的組織管理計劃(質量、安全、環境、進度、成本、合同管理的內容、措施和程序等)。)

6.監理辦公和生活設施投入使用

7.向建設單位提供的階段監理文件

二、監理規劃的內容:

(1)建設項目概況;

(二)監督範圍;

(3)監理工作內容;

(4)監督目標;

(5)監理工作依據:

(6)項目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

(7)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備計劃:

(8)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工作職責;

(九)監督程序;

(10)監督方法和措施;

(11)監管系統;

(12)監管設施。監理實施細則的內容:專業工程的特點、監理的工作流程、監理工作的控制點、監理的工作方法。編制監理大綱的人員為監理單位管理部門的人員,也可包括擬任總監;監理計劃的編制由項目負責人主持,所有特約監理人員參加,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監理實施細則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總監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要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檢查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檢查。

第四十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或不履行職責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選舉產生壹名董事。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會議的,代表十分之壹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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