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使用垂直傳感器記錄的波形來確定壓縮波的時間;
(2)確定橫波時間,應采用水平傳感器記錄的波形。
壓縮波或剪切波從振動源到達測量點的時間應按下列公式進行修正:
其中t指壓縮波或剪切波經過斜距修正後從震源到達測點的時間(s)(對應的阿波羅從孔口到達測點的時間);
TL ———壓縮波或剪切波從振動源到達測點的實測時間(s );
K ——斜距修正系數;
H ——測點的深度(m);
H0 ——振動源與孔口之間的高度差(m)。當振源低於孔口時,H0為負;
L ——從板中心到測試孔的水平距離(m)。
繪制時距圖應以深度h為縱坐標,時間t為橫坐標。
波速層的劃分應根據地質條件和時距曲線上斜率不同的折線段來確定。
各波速層的壓縮波速或剪切波速計算如下:
其中v指波速層的壓縮波速或剪切波速(m/s);
△H——波速層的厚度(m);
△T——壓縮波或剪切波傳播到波速層頂部和底部的時差(s)。壓縮波或剪切波從振動源到達測量點的時間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使用水平傳感器記錄的波形來確定壓縮波的時間;
(2)確定橫波時間,應采用垂直傳感器記錄的波形。
應根據測斜儀數據計算振動源到各測點的距離。
每個測試深度的壓縮波速和剪切波速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VP——為壓縮波速(m/s);
vs——剪切波速(米/秒);
TP1——壓縮波到達第1個接收孔測點的時間(s );
TP2——壓縮波到達第二個接收孔測點的時間(s );
TS1——橫波到達1接收孔測點的時間(s );
TS2——橫波到達第二個接收孔測點的時間(s);
S1——振動源到第1個接收孔測點的距離(m)。
S2——振動源到第二個接收孔測點的距離(m)
△S——振動源與兩個接收孔測點的差值(m)。
《高層建築巖土工程勘察規範》(JGJ 72-2004)條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