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體管理與重點監控相統壹的原則。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覆蓋所有業務流程和操作環節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能夠持續監測、定期評估和準確預警風險。
同時,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實施重點風險監控,及時發現、防範和化解對公司經營產生重要影響的風險。
2、獨立集中與分工合作相統壹的原則。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全面評估和集中風險管理機制,確保風險管理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同時,要強化業務單元風險管理的主體責任,在確保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和業務單元分工明確、密切配合的基礎上,使業務發展和風險管理同步推進,實現風險的過程控制。
3、充分有效和成本控制的原則。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與自身經營目標、業務規模、資本實力、管理能力和風險狀況相適應的風險管理體系。
同時,合理權衡風險管理的成本與收益關系,合理配置風險管理資源,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的風險管理。
擴展數據
保險公司可以設立由相關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綜合協調機構,由總經理或者總經理指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擔任負責人。風險管理協調機構的主要職責如下:
1.研究制定與保險公司發展戰略和整體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風險管理政策和制度。
2.研究制定重大事項、重大決策和重要業務流程的風險評估報告和重大風險的解決方案。
3.向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和管理層提交年度風險評估報告。
4.指導、協調和監督各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開展風險管理。
5.合理確定各類風險限額,組織協調風險管理的日常工作,協助各業務部門開展風險限額內的業務,監控風險限額的遵守情況。
百度百科-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指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