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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公司利潤分配的順序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稅後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者轉增資本。但增資後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根據《公司法》規定,法定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 ~ 10%提取。提取的公益金用於企業職工集體福利設施。

(三)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當年分配。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所有制形式和不同經營形式的企業,應遵循上述分配順序。然而,股份有限公司有其特殊性。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後,應按下列順序分配:支付優先股股息;提取任何盈余公積金。盈余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應符合公司章程或股東大會的決議;支付普通股股息。

股份有限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股東分配股利。但是,在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後,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可以用盈余公積金按不超過股份面值6%的比例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後,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

此外,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壹年度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下壹年度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繼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後利潤彌補。企業年度虧損和超過利潤彌補期限的虧損,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積金彌補。

需要指出的是,企業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擴展數據: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前,應當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也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的稅後利潤,由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得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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