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連鎖經營日常主要管理業務的決策、指導和監控。
(2)財務管理。
(3)系統管理。
(4)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研究。
(5)重大管理、投資、開發、營銷和發展問題的決策。
2.連鎖總部的組織結構
(1)總部管理模式:連鎖總部作為門店的服務和管理機構,直接管理門店。適用於連鎖體系在運營初期沒有突破區域界限,或者門店規模大而網點數量少或者網點分布相對集中的情況。
①將總部分為總經理辦公室、業務總部、管理總部三部分。
(2)總經理直接管理開發部、運營部、商品部、財務部、管理部、計劃部等職能部門。
(2)區域管理部管理模式:連鎖企業總部按區域設立若幹區域管理部,管理門店,但總部不直接管理門店。適合具有壹定規模、門店數量多、門店類型小、分布區域廣的連鎖企業。1.配送中心的概念:配送中心位於物流節點上,是連鎖企業的物流組織,是專門從事貨物配送活動的經營機構或實體。
2.設立配送中心的條件
(1)連鎖企業的分店數量和商品經營規模達到壹定水平。
(2)連鎖企業在某個經濟區域(如某個城市)的分店數量達到壹定規模時,可以設立配送中心。
3.配送中心的作用
4.配送中心業務
(1)負責總部決定的,供應商發來的貨物的驗收入庫。
(2)負責庫存商品的日常管理。
(3)負責各連鎖分店所需商品的加工、分揀、包裝、配送及發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