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條件:
(1),去工商局進行名稱預先核準,如果核準後名稱有效期為6個月;
(2)租賃辦公地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和租賃協議原件;
(3)到工商局指定銀行辦理出資手續,註入註冊資本。壹般設計公司註冊資金為10-50萬元。
(4)投資後,向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業設立申請表,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照片、簡歷、股東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全體投資者的親筆簽名、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
(6)工商局受理後1周內領取營業執照;
(7)領取營業執照後,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8)辦理完上述手續後,到轄區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
(9)銀行設立企業的基本存款賬戶;
(10),取得開戶許可證後,到工商局辦理註冊資本過戶,開始正式營業。
建立程序:
(1),股東出資
新《公司法》改變了原有的授權資本制,是法定資本制的折中,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註冊資本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二)驗資
全體股東出資後,必須由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三)設立登記
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登記機關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公司自執照簽發之日起成立。
(4)、出具出資證明書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又稱股份清單,是證明股東繳納出資額的法律文件。
2.股份公司:指以股份為資本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不得少於二人,發起人不得少於二百人,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
成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資格,達到法定人數。
(二)發起人認購和公開發行的股本達到法定最低限額。
(三)股票的發行和準備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應當制定章程,由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建立程序:
(1)註冊:申請名稱預先核準註冊;工商註冊。
(2)提交材料說明書,如: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全體董事簽署)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發起人或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會或創立大會會議記錄(要約設立提交)
(四)全體發起人或者全體董事簽署的公司章程;
5)發起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等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