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紀律意識,在組織信訪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長期拋棄全面從嚴治黨第壹責任人的責任,把江西銀行當成“私人領地”,自立門戶,我行我素,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嚴重汙染了本單位政治生態;
特權思想嚴重,公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使用豪華辦公用房,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
政績觀扭曲,野心勃勃;
道德敗壞,品行不良,與他人發生不正當的性關系;
搞家族式腐敗,不擇手段,為親屬加入金融系統和開展業務謀取利益,縱容甚至幫助親屬從事違法活動;
貪得無厭,貪得無厭,肆無忌憚,把國有金融資產當成個人“金池”,把金融貸款審批權當成斂財工具,與不法商人勾結,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曉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紀;涉嫌受賄、違規發放貸款,且在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生產者黨內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行政行為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曉明開除黨籍處分;被江西省監察委員會開除公職;收繳其非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涉案財物壹並移送。
陳曉明是江西銀行的元老。根據簡歷,陳曉明出生於1966。2006年加入江西銀行,任江西銀行行長,2015 12至今任江西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陳曉明也是江西銀行成立後的首任董事長,並在擔任江西銀行董事長期間,帶領江西銀行在港股上市。2015 12南昌銀行在吸收合並景德鎮市商業銀行的基礎上,通過定向增資擴股設立江西銀行。2065438+2008年6月,江西銀行在香港上市,成為江西省首家上市金融企業。
陳曉明簡歷
陳曉明,男,漢族,1966 11年6月出生,江西峽江人,博士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 *產黨。
1988年7月至1999年7月任中國建設銀行南昌分行業務員、國際業務部副主任、業務部主任、黨委委員、副行長;
1999年7月至2006年3月5438+0任中國建設銀行江西省分行營業部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
2006年3月5438+0至2004年3月,中國建設銀行九江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04年3月至2006年3月,中國建設銀行江西省分行計劃財務部總經理;
2006年3月至2009年6月5438+2009年2月,南昌市商業銀行黨委副書記、行長、副董事長;
65438+2009年2月至2065438+2002年3月南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行長、副董事長;
2065 438+02-2065 438+03南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行長;
2065 438+03-2065 438+05南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65 438+05-2065 438+06;
2065 438+06-2022年2月,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2年2月,免去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