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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路燈檢驗標準

LED路燈標準

K 73

記錄號:DB44

廣東省地方標準

DB44/T XXX—2009

道路照明用led燈

2009-XX-XX已發布,2009-XX-XX已實施。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

本標準由東莞勤上光電有限公司提出..

本標準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東莞市勤上光電有限公司、清華大學、東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驗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羅毅、錢羥苯磺酸鈣膠囊、朱、、胡振剛、梁明娟、廖懷飛、姚誌輝、

、鄧國強、戴良輝、雷、、黃道康、傅寶成、歐文、陳、、黃、翁偉。

董,郭建坤,老瀛海。

DB44/T XXX—2009

道路照明用led燈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LED路燈的定義、產品分類、型號和命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

檢驗規則、標誌、說明、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等。

本標準適用於DC供電250 V以下或交流供電1 000 V以下的道路、街道、隧道、照明及其他室外公共建築

* * *用於場所照明的LED路燈。

本標準應與GB 7000.1等相關標準的相關章節壹起閱讀。

2規範性參考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引用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對於註明日期的參考文件,所有後續文件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表)和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但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本標準。

是否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註日期的參考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91包裝、貯存和運輸圖形標誌(GB/T 191—2008,ISO 780: 1997,MOD)。

GB/T 2900.65電氣術語照明(GB/T 2900.65—2004,iec 60050-845: 1987,MOD)。

GB 7000.1—2007燈具第1部分:壹般要求和試驗(GB 7000.1—2007,IEC 60598-1: 2003,

IDT)

GB 7000.5—2005道路和街道照明的安全要求(GB 7000.5—2005,IDT IEC 60598-1-3:2002)。

GB/T 9468燈具光度測量的壹般要求。

GB 17625.1電磁兼容限值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

GB/T 17626.5電磁兼容性試驗和測量技術浪湧(沖擊)抗擾度試驗電磁兼容性試驗和測量技術。

浪湧(沖擊)抗擾度試驗(GB 17626.5—2008,IDT IEC 61000-4-5:2005)

GB 17743電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限值和測量方法(GB 17743—2007,CISPR 15:

2005年,IDT)

GB 19510.1燈具控制裝置第1部分:壹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510.1—2004,IEC 61347-1

2003年,IDT)

CJJ 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

SJ/T 11364電子信息產品汙染控制標識要求。

繰C 60838-2-2雜項燈座第2-2部分LED模塊連接器的特殊要求。

C 61347-2-13燈控制裝置第2部分-13 LED模塊控制裝置的安全要求。

普通照明用LED模塊的C 62031安全要求

IEC 62471燈和燈系統的光生物安全性

3術語和定義

下列在GB/T 2900.65、GB 7000.1、GB 7000.5和CJJ 45中確立的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led模塊(LED模塊)

壹種組合照明光源裝置。除了壹個或多個發光二極管(led),還可以包括其他元件,例如

光學、機械、電氣和電子部件,但不包括控制裝置。

3.2

LED散熱器

發光二極管(led)產品離芯片的散熱元件最近。

3.3

LED路燈

符合本標準要求的組合照明燈由燈殼、LED模塊、LED模塊控制裝置、光學元件、

機械零件等。

3.4

初始值(初始值)

LED路燈在額定條件下不老化點燃2 h測得的光電參數。

3.5

平均相關色溫(平均CCT)

通過混合LED路燈向各個方向發出的所有光測得的相關色溫。

3.6

平均顯色指數(平均顯色指數)

將LED路燈發出的所有光向各個方向混合測得的顯色指數。

3.7

LED路燈的額定最高溫度TC(LED路燈的額定最高溫度)。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在額定電源電壓或額定電源電壓範圍的最大值時,LED路燈散熱器的外表面

表面可能產生的最高允許溫度(如果有標誌,在標誌指示的部位)。

4產品分類

根據GB 7000.5—2005第4章的規定。

5型號和命名

5.1產品型號

LED路燈標誌的型號應符合5.2的要求。

5.2命名方法

產品類別和主要特點用大寫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和羅馬數字表示,如下所示:

□ □-□/□-□-□-□-□

防護等級(A-IP67、B-IP66、C-IP65)

燈具光效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I、II、III、IV表示。

斑點形狀(J形矩形、Y形圓形、T形橢圓形)

平均相關色溫(g-4000k ~ 6500k,d-2700k ~ 4000k)

電源電壓,用數字表示,單位為v。

電源類型,AC代表AC,DC代表DC。

LED路燈的額定功率,用數字表示,單位為w。

以LLD為代表的LED路燈

6.壹般要求

6.1服務環境要求

LED路燈應能在下列自然條件下長時間連續可靠工作:

a)室外溫度:-25℃~+50℃;

b)月平均空氣相對濕度:不超過90%(25℃±5℃);

當超出上述環境範圍運行時,技術要求應由制造商和用戶商定。

6.2設計和生產

LED路燈的設計和制造應滿足CJJ 45對產品的相關要求。

7.壹般技術要求

7.1外觀

7.1.1 LED路燈表面應無劃痕,燈具內外不應有危及生產、運輸、安裝和使用者的尖角和毛刺。

7.1.2噴塗件表面顏色應均勻,塗膜應光滑,厚度應均勻,不得有流掛、堆積、露底、褶皺等影響外觀的因素。

缺陷。

7.1.3焊接部位應光滑牢固,無焊透、虛焊和飛濺。

7.2安全性

7.2.1 LED路燈應能在標稱額定電源電壓和額定頻率下長期可靠正常工作,且對用戶和環境有害。

環境不會造成危害。

7.2.2 LED路燈應符合GB 7000.1和GB 7000.5的規定。

7 . 2 . 3 LED路燈的控制裝置應符合GB19510.1及相應的國家標準或IEC 61347-2-13。

7 . 2 . 4 LED路燈的LED模塊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IEC 62031。

7 . 2 . 5 LED路燈的LED模塊的連接器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IEC 60838-2-2標準。

7 . 2 . 6 LED路燈的光生物安全要求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IEC 62471。

7.3電磁兼容性

LED路燈的電磁兼容性要求應符合GB 17743和GB 17625.6438+0。

8特殊技術要求

8.1燈的電氣性能

LED路燈在標稱額定電源電壓和額定頻率下工作時,實際功耗與額定功率之差不應大於。

10%,功率因數不應小於0.92。

8.2保護等級

LED路燈防護等級A級產品不應低於IP67;B級產品不得低於IP66;C類產品不應該是IP65。

8.3平均壽命

LED路燈的額定平均壽命不應低於30 000小時..

8.4最高溫度

LED路燈的額定最高溫度tc不應大於58℃。

8.5最高散熱器溫度

燈具中每個LED燈管的最高散熱溫度不應大於65℃。

8.6主要光學參數

表1 LED路燈主要參數

序列號項目參數

等級

平均相關色溫

4000K~6500K

應用領域

平均相關色溫

2700K~4000K

應用領域

Ⅰ ≥78

適用於行李箱

道路和高速公路

≥65

適用於行李箱

道路和高速公路

1 LED路燈的初始光效

lm/W

Ⅱ ≥68

適用於行李箱

道路和高速公路

≥55適合二級公路。

Ⅲ ≥58

適用於行李箱

道路和高速公路

≥47適合二級公路。

Ⅳ ≥50

適合二次作業

方法

≥40適合二級公路。

2平均顯色指數Ra≥65

3 2 000 h光通量維持率≥98%

4 5 000小時光通量維持率≥97%

5點形狀矩形/圓形/橢圓形點

6光分布曲線

根據CJJ 45—2006第4.2節規定的使用場合,選擇透光、半透光、非透光或

泛光燈類型

8.7豁免權

浪湧抑制性能(防雷)的電壓保護水平應不低於2 kV(線間)和4 kV(線對地)。

8.8光分布特征

當燈具中部分LED燈泡關閉或整燈變暗時,光斑形狀和道路照明均勻性應無明顯變化。

9測試方法

9.1外觀要求

目視檢查

安全

依據GB 7000.1、GB 7000.5、GB19510.1及相應的國家標準或國外標準。

9.3電磁兼容性

根據GB 17743和GB 17625.6438+0的有關規定。

9.4燈具的電氣性能

在25℃±2℃的環境溫度下,穩壓電源(與燈具標稱頻率相同)與LED路燈之間的接入精度應不低於。

0.5級交流/DC參數測試儀,使LED路燈處於正常工作位置,接通電源電壓並調整到額定值(如燈具)

標稱電源電壓範圍,然後分別調整到電源電壓範圍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使LED燈工作2 h,記錄功率和。

功率因數值。

9.5保護等級

按GB7000.1的規定。

9.6光學衰減和壽命測試

9.6.1燈具老化方法

燈具的老化是在沒有強制通風,溫度控制在20℃-30℃的環境下進行的。燈具按照正常安裝姿勢豎立。

標稱額定電壓或標稱適用電壓範圍的最大電壓接入電源,燈具全功率工作。在燈的老化過程中,

每24小時至少關閉兩次,每次關閉時間為25分鐘~ 35分鐘,間隔至少30分鐘。樣本數目

不少於3套。在試驗過程中,燈具不得失效或燃燒,否則為不合格。

9.6.2光衰減和壽命測量的計算方法

采用照度法代替光通量法,在燈具高度以下1米處測量中心點和沿道路方向的軸線。

* * *測量5個點的水平照度值,與每個點的初始值比較,得到5個點的平均維持率值。在2 000小時至5 000小時

H,每336 H測量壹次平均維修率;如果燈具在5 000 H時仍符合要求,則在2 000 H時的點數將如下

照度值是初始照度值。將每336小時間隔測得的照度值與2000小時的相應初始照度值進行比較,獲得平均尺寸。

留存率,由上面10點的平均維護率擬合曲線計算得出,是平均維護率為75%加5000H h時的壽命時間。

燈具的壽命。選取1盞路燈,采用光度分布測試法測量0H和2000H的光通量,計算出2 000H。

光通量維持率被用作校準值。測量照度時,環境溫度應控制在25℃65438±0℃3小時以上。

9.7最高溫度

根據GB7000.1—2007中第12章的規定。

9.8最高散熱器溫度

選擇散熱器溫度最高的LED,並將熱電偶放在最靠近LED底部的散熱器上。

9.9燈具的主要光參數

9.9.1平均色溫和平均顯色指數

在25℃ 1℃的環境溫度、額定電壓、額定頻率下,用積分光譜測試系統對燈樣進行測量,燈樣是積分的。

球內應防止直射光進入測試探頭,並在燈的外表面粘貼壹層不明顯影響色溫測試的白色覆蓋膜。燃點1小時後測量

試試看。

9.9.2燈具光效和燈具配光曲線

在環境溫度為25℃±65438±0℃時,用光度分布測試系統測量。首先對燈具的光通量、光強分布、配光進行測試。

曲線等。,燈具的光效就是LED路燈的光通量與燈具實際耗電量的比值。

9.10免疫

按照GB 17626.5規定的方法進行。

10.檢查規則

10.1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10.2出廠檢驗

10.2.1每只燈具出廠前都要經過檢驗部門的檢驗,並出具合格證。

10.2.2出廠檢驗項目見表2;對於不合格的抽樣項目,應進行雙倍抽樣進行檢驗。只有復驗合格後,我們才能

重新包裝並交付給收件人。復驗不合格,則該批產品不合格;其他項目不合格的,要返修。通過檢查後,

出廠前。

10.3型式檢驗

10.3.1型式檢驗應在下列情況之壹時進行:

a)新產品或轉移到其他工廠的老產品的試制、定型和鑒定;

b)正式生產後,如果結構、材料和工藝發生較大變化,可能影響產品性能;

c)停產半年以上又恢復生產時;

d)出廠檢驗結果與上壹次型式檢驗結果差異較大時;

e)國家質量監督機構要求型式檢驗時。

10.3.2型式檢驗樣品應從出廠檢驗合格的品種中抽取,每次抽取4件。燈具光電性能不合格,判定為。

不合格。其他項目有不合格項目的,應對同批次產品進行雙抽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仍不合格。

型式檢驗不合格。

表2檢驗項目

檢驗項目、試驗方法、出廠檢驗、型式檢驗的要求

外觀7.1 9.1 √ √

安全a 7.2 9.2 √ √。

電磁兼容性7.3 9.3 √。

燈具電氣性能8.1 9.4 √。

防護等級8.2 9.5 √。

平均壽命為8.3±9.6√。

最高溫度b 8.4 9.7 √ √。

最高散熱器溫度8.5 9.8

主要光學參數8.6 9.9 √。

表2(續)

免疫力8.7 9.10 √。

配光特性8.8 √。

註:表中“√”為檢驗項目,“-”為不檢驗項目。

a .在工廠檢查中,僅測試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的安全性能。

b .出廠檢驗時,從同批次中隨機抽取1件進行檢驗。

11標誌和產品說明手冊

11.1標誌

產品的汙染控制標識要求應符合SJ/T 11364的規定。

每個燈具應在適當和明顯的位置固定產品標簽,標簽應符合GB/T 13306的相關規定。此外,該產品

標簽上還應標明以下內容:

a)制造商的名稱和地址;

b)產品名稱和型號;

c)產品編號和生產日期;

d)主要技術參數;

e)產品標準號和相關認證標誌。

11.2產品使用說明書

應符合GB 9969.1的規定。

12包裝、運輸和儲存

12.1包裝

12.1.1在產品包裝盒內,應安裝以下技術文件(在防水袋內):

a)裝箱單;

b)產品證書;

c)產品使用說明書;

d)附件和其他相關文件。

12.1.2如果產品包裝拆開後仍需存放,應重新包裝。

12.2運輸

燈具在運輸過程中應防止劇烈振動和沖擊,並保持良好的包裝,運輸過程中應采取保護措施,防止雨雪淋濕。

石。儲運圖形標誌應符合GB/T 191的要求。

12.3存儲

燈具包裝後應存放在通風、幹燥、無腐蝕性的倉庫內,倉庫內不得有有害氣體、易燃易爆物品。

物品和腐蝕性化學品。燈具不應受力,不應有強烈的機械振動、沖擊和磁場。

LED路燈編寫說明

壹.任務來源

本標準根據廣東省質量監督局粵質監標函200825號制定。

本標準由東莞市勤上光電有限公司、清華大學、東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深圳市陽光富源分院組成。

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宇之源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天能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徐陽科技照明

有限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團富準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廣東明佳科技有限公司、東莞派拉蒙

東莞洪光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品源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和東莞於樂塑膠電子產品如下。

有限公司,東莞科瑞德數碼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本標準由東莞勤上光電有限公司提出..

二、編制的目的和原則

LED是照明領域最有前景的照明產品之壹。LED是壹種高效率的固態冷光源,

節能、環保、壽命長、體積小、響應快、抗振動、易維護等優點。LED照明最初用於顯示照明,該技術

技術和性能的突破已廣泛應用於室內外普通照明、裝飾照明、城市景觀照明、車燈、信號燈和背光照明。

光源和其他照明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LED路燈的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準。

說明書、使用說明、包裝、運輸和儲存要求等。本標準適用於250 V以下的DC電源或1000 V以下的交流電源

道路、街道、隧道等戶外公共場所的LED路燈。因此,本標準

非常有必要制定。

三、說明書的編寫

本標準的編寫遵循GB/T1.1—2000《標準化導則第壹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和GB/t 2000.2—2006.5438+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二部分:采用國際標準的規則》。

東莞市勤上光電有限公司於2008年10月28日在廣東省東莞市召開了本標準起草組會議。

會議對LED路燈標準中的技術要求、重要性能和檢測指標進行了討論和協調,並征求了相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

標準觀點。會上,與會團隊對本標準進行了討論,並對標準內容提出了壹些修改意見。會後,起草單位

對代表們的意見進行研究分析,對標準進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見稿。

標準中的數據來源:

本標準中對光效、光衰、壽命、溫度等數據指標的要求主要是參照東莞勤上光電有限公司。

我公司三年的測試和實測結果,結合同行業其他工廠的意見,並考慮了目前LED發展的客觀情況。

是的。

東莞勤上光電有限公司於2008年6月5438+2月65438+5月在廣東東莞召開地方標準《LED路燈》研討會。

是的。會議聽取了有關單位和專家對LED路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會上,與會者討論了這壹標準。

標準的主要內容已基本達成壹致,並提出了壹些修改意見。會後,起草單位對代表們發表了意見。

見總結分析。

東莞勤上光電有限公司於2008年6月5日在廣東省東莞市召開“LED路燈”協調會。

會上,相關專家再次對LED路燈進行了討論,研究分析了上次研討會代表的意見,會後起草完成。

該單位對標準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審稿。

第四,標準屬性

本標準為推薦性標準。

本標準首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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