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的決策機構是投資決策委員會,對基金的投資擁有最高決策權,負責決定公開管理的基金的投資計劃、投資策略、投資原則、投資目標、資產配置和投資權限。具體投資細節由各基金經理掌握。
公司投資管理部門主要包括投資部、研究部和交易部。投資部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制定的投資原則和計劃,負責股票選擇和投資組合管理,並向交易部下達投資指令;同時,投資部還負責投資計劃的反饋功能,即時向投資決策委員會提供市場動態信息。研究部是基金投資運作的支持部門,主要從事宏觀經濟分析、行業發展分析和上市公司價值分析。交易部門是基金投資運作的具體執行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和執行交易計劃。
1.研究部整合內外部研究力量進行調查研究,向投資決策委員會提供包括宏觀政策、經濟形勢、市場行情等宏觀和微觀信息。
(2)、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研究部門提供的信息制定投資原則、投資方向和總體投資計劃。
(3)基金管理人根據研究部提供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擬定投資組合和投資計劃,提交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交風險控制部審核。
(4)基金管理人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批準的投資計劃,向交易部門發出投資指令。
⑤交易部將投資執行情況報告給基金管理人和清算人。
⑥.基金經理和清算人將投資總結報告反饋給投資決策委員會。
⑦、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反饋意見,修改投資組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