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應註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明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其他股東應提交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5.股東首次出資為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6.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簽名,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名。
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簽名,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名。
8.住所使用證明;
提交自有房產的房產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應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和出租人的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產權證,屬於城鎮房屋的,提交房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復印件、房屋銷售許可證;如果是非市區房屋,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人為賓館、飯店的,應當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將軍用房產用作住宅的,應當提交軍用房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如果是城鎮房屋,還應當提交登記附表——居住(經營場所)登記表和當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如果是非市區房屋,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9.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過批準的,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1.公司申請登記其他貨物運輸經營項目,提交市公路運輸管理處批準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已委托區交通局受理)。辦理此證的流程附後。
註意:
1.提交的申請表和其他申請材料應為A4紙。
2、以上未註明復印件的,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由股東簽字,或者由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3.以上涉及股東簽名的,自然人股東由其本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
第四,加工周期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取得營業執照。
動詞 (verb的縮寫)費用
免費
附:
(1)申請條件
1.車輛的基本狀況
(1)車輛技術性能應符合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車輛的外形尺寸、軸重和裝載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道路車輛外形尺寸、軸重和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特殊運輸車輛條件
(1)申請從事集裝箱運輸的,應當是符合國家標準、具有固定集裝箱的轉鎖裝置的專用集裝箱運輸車輛。
(2)申請冷藏運輸的,應當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冷藏保溫專用運輸車輛,具有專用冷藏設施和設備,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三)申請罐式運輸的,應當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罐式專用運輸車輛,具有專用容器、設施和設備,並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3.運輸大型物體的車輛條件
申請運輸大型物件的,應當具有與運輸大型物件相適應的超重型車輛組。
(1)第壹類大型物件運輸:車輛配備實際裝載大型物件20噸以上1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輛,包括牽引車和掛車,並有相應的配套附件。
(2)ⅱ類大型物件運輸:車輛配備實際裝載大型物件能力為100噸及以上但2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輛,包括牽引車和掛車,並有相應的配套附件。
(3)三類大型貨物運輸:車輛配備實際裝載大型貨物能力為200噸以上3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輛,包括牽引車和掛車,並有相應的配套附件。
(4)四類大型貨物運輸:車輛配備實際裝載300噸及以上大型貨物的超重型車輛,包括牽引車和掛車,並有相應的配套附件。
4.駕駛員的條件
(1)取得與駕駛該車輛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道路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法律法規和貨物、裝卸保管基礎知識考試合格,取得從業資格證。
5.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2)申請條件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和站場管理條例;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
(3)應用方法
預塗塗裝
(四)申請材料和申請示範文本。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或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復印件;
3.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機動車行駛證和車輛檢驗合格證復印件5份;購買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包括車輛的數量、類型、技術性能和購買時間;申請特殊運輸的,還應當提供特殊運輸專用容器、設施、設備清單;申請運輸大件物品的,還必須提供超重型車輛的名稱、裝載量和配套附件清單;
6.被聘用或者擬任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復印件;
7.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批準文件(交通部門出具)和標明相應經營範圍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及復印件。
(5)提示強調
申請人應當如實提交相關材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二。接受
(1)驗收條件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符合申請條件,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二)崗位和職責
崗位職責:交通、行政、科學、郊區管理處、區縣交通局全流程驗收人員。
工作職責:
1.符合條件的,應當即時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運輸管理事項受理通知書》。填寫許可流程圖,將申請材料轉交給初審人員。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向申請人出具《運輸管理事項補正材料通知書》,並書面告知申請人申請的全部內容、要求以及相關權利和投訴渠道。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4.不予受理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運輸管理事項不予受理通知書》,並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受理時限:1個工作日。
三。回顧
審查標準:
申請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2)考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和站場管理條例;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
(三)審查崗位:交通運輸管理科學部、郊區管理處、區縣交通局。
(4)審核時限:3個工作日。
四。決定
(1)審核標準:申請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二)崗位和職責:
審核崗位:交通運輸部、行政科、郊區管理處、區縣交通局全流程。
工作職責:根據評審標準對評審意見進行評審。
(3)審核時限:3個工作日。
動詞 (verb的縮寫)通知
(1)告知崗:交通行政科技處、郊區管理處、區縣交通局告知人員。
(2)時限:2個工作日
(3)出具的文件:行政許可決定或不予許可決定。
(4)詳細描述:
市郊區管理處運政科、區縣交通局全流程辦根據審批人員意見通知人員,並向被授予許可的人員發放和交付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本和副本);不予許可的,應當制作並送達《不予許可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