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園林綠化工程公司,必須申請公司營業執照,並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任職、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關於設立公司的規定:
第十條公司的登記事項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第十壹條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壹家公司只能使用壹個名稱。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
第十二條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只能有壹個住所。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管轄範圍內。
第十三條公司註冊資本應當以人民幣表示,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股東的出資方式應當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但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出資。
第十五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