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板強制加班處理方法如下:
(1)可以收集加班的書面證據。超過工作時間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勞動者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非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二、如何舉報強制加班?
如果用人單位強制加班,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處以罰款。延長工作時間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壹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