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80年代,投資銀行的M&A業務開始了如火如荼的新階段。除美國外,投資銀行的M&A業務在西歐和其他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和地區也逐漸發展起來。投資銀行的M&A業務在增加,營業利潤也在增加。M&A和反M&A的各種專業方法和技能已經發展。杠桿收購(LBO)、管理層收購(MBO)、垃圾債券、過橋融資等極大促進企業並購發展的新技術、新工具,以及毒丸、焦土、帕克曼等著名的反並購策略,都是在這個階段產生或成熟的。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美國各種有實力的投資銀行紛紛效仿投資集團的做法,開始了“收購企業——重組出售”的股權投資業務。例如,美林證券跟隨KKR集團的做法進入杠桿收購市場,雷曼兄弟集團的Faustmann Little Company收購了獨島胡椒公司,第壹波士頓銀行收購了BTR(復合企業集團)和英國的鄧祿普輪胎(鄧祿普輪胎公司)。整個20世紀80年代,投資銀行的M&A業務向深度和廣度兩個方向快速發展,呈現多元化格局。投資銀行不僅為購買企業的人服務,也為出售企業的人服務,還為目標企業及其大股東提供反收購服務;不僅為客戶提供咨詢,還為客戶提供融資;不僅為客戶做M&A策劃和財務咨詢,還直接作為買方或賣方買賣產權(企業);不僅要進行上市公司的並購,還要進行私人公司的並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