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分配的利潤為可分配的凈利潤,分配順序為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何盈余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利潤分配順序
利潤分配順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壹般應按以下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並計算可分配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正(即本年累計利潤),則進行後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在年初無累計虧損的前提下,按照稅後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者轉增資本。但增資後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何盈余公積金
任何盈余公積金的標準由股東大會決定,如確有必要,經股東大會批準,也可用於分配。
4.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息(分配利潤)
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當年分配。
公司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違反上述利潤分配秩序,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違規分配的利潤必須退還公司。
利潤分配說明
利潤分配是指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和從合營企業獲得的利潤在壹定時期(通常是年度)內國家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分配。
利潤分配是指會計實務中的“利潤分配”科目,屬於所有者權益科目。它的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要漲價。借方為分配利潤或轉增虧損,貸方為轉增凈利潤。年末結轉的“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期末余額貸方反映累計未分配利潤,期末余額借方反映累計未彌補虧損。
未分配利潤說明
未分配利潤是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在彌補虧損、提取盈余公積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後,企業歷年余額中剩余的利潤。與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相比,企業在未分配利潤的使用上有更大的自主權,受國家法律法規的限制較少。
“未分配利潤”科目用於核算企業年末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未彌補虧損。年度終了時,企業將實現年度凈利潤(或虧損)從
當年利潤
主題轉移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明細賬戶,如果是凈利潤,借記。
當年利潤
賬戶,信用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詳細科目;如果是損失,記入借方。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明細賬戶、信用
當年利潤
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