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關者參與公司治理提供了有效的途徑。從本質上講,公司治理是利益相關者之間制衡的有機結合。也就是說,從壹開始,公司治理的主體就應該是包括股東、員工、債權人、客戶、供應商在內的所有利益相關者,只有通過這些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參與,才能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傳統英美治理模式最重要的缺陷是過分強調股東的利益和作用,忽視其他利益相關者。事實上,利益相關者參與公司治理更有利於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因為,利益相關者因為投資了特殊風險資產,分擔了公司的剩余風險,會有足夠的激勵去行使監督權;同時,這些利益相關者來自不同的領域,層次不同,信息量也不同。如果他們能夠有效溝通,就可以減少監管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可見,利益相關者參與公司治理,可以改善原有委托代理關系中監督激勵不足、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從而降低代理成本,形成有效的內部制衡。從這個意義上說,利益相關者理論可以看作是對傳統委托代理理論的有效補充。
其次,利益相關者參與公司治理有利於有效保護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鼓勵他們為公司長期績效的提高而努力工作。壹般來說,利益相關者在公司中處於“局外人”的地位,他們的利益經常受到管理者和大股東的侵犯,這顯然不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從理論上講,如果公司治理制度能夠充分保障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就會降低利益相關者面臨的實際風險,鼓勵他們進行專項投資,這對公司極為有利。比如,壹個公司在實踐中關註供應商的利益,就會形成穩定的業務關系,避免機會主義行為,從而降低交易成本,對雙方都有利;另外,如果員工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員工會安心為公司工作,有動力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從而提高生產效率,還是壹個雙贏的選擇。總之,利益相關者參與公司治理可以減少市場的不確定性,使雙方能夠為共同的目標而努力,最終提高企業的長期績效。
再次,網絡組織的深入發展改變了市場資源配置方式,也改變了公司治理結構。內外部資源的整合使得企業追求的目標從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轉向網絡組織共同利益的最大化,以股東利益為核心的傳統公司治理結構明顯不適應。在網絡組織內部合作的同時,外部資源所有者也必須不同程度地參與企業的控制和決策,企業的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不再由內部資源所有者單獨享有。這樣,強調外部資源所有者參與公司治理,實現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就成為必然。
最後,利益相關者參與公司治理可以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有利於公司社會責任的實現。長期以來,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爭論,關鍵在於承擔社會責任是否會與利潤最大化的目標背道而馳。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承擔社會責任可能會在短期內降低公司利潤,但良好的社區環境、生態環境、社會環境對企業的長遠發展非常重要。如果忽視社會責任,會給公司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利益相關者參與公司治理可以使公司更多地考慮消費者、客戶、社區和社會團體的利益,為公司的發展創造穩定的發展環境。
利益相關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還可以體現在促進公司經濟民主,促進社會經濟、文化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利益相關者應該積極參與公司治理,構建有效的利益相關者治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