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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碳匯是傳銷嗎?

是的,這只是壹個騙局。

1.碳匯是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過程、活動或機制。森林碳匯是指森林植物通過光合作用吸收和固定大氣中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和機制,如減少毀林、荒漠化治理和保護濕地等,並將其與政策、管理和碳交易相結合。

壹般而言,碳交易是指交易主體按照相關規則進行的溫室氣體排放權或碳排放空間的交易活動,其主要目的是降低減排成本,促進應對氣候變化。目前國內碳交易的產品(標的物)主要是排放配額,即政府在特定時期內分配給重點排放單位的碳排放配額;其次,國家核證自願減排是指根據國家發改委頒布實施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在國家登記系統登記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簡稱CCER。且在來自項目的國家核證減排量交易中,林業碳匯項目的減排量只是壹種產品類型,大部分產品是來自能源工業、能源分配、能源需求、制造業、化學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礦產品、金屬生產等其余15專業領域的減排項目。因此,碳交易只屬於碳交易的範疇,但碳交易不等於碳交易。

二是碳交易、碳匯交易等概念傳入中國後,有人以為利用碳匯概念就能賺錢,於是迅速成立了“林業碳匯公司”、“碳匯森林公司”,但他們所做的壹切要麽與碳匯無關,要麽提供虛假不實信息。還有壹些人宣傳“碳匯林種”、“碳匯林苗”等錯誤概念,誤導公眾,借機牟利,甚至有人利用碳匯非法集資、賭博、傳銷。

三。根據國務院令第444號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

(壹)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派遣其他人員加入,並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基礎,向被發展人員計算支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繳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繳納費用的。,從而取得參與者資格,發展其他人員加入,謀取非法利益;(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從而形成線上關系,並根據線下人員的銷售業績計算支付線上報酬,謀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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