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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何瑞年出賣西沙群島權益”經緯考

作者:旺旺文史聲明:旺旺文史為原創,抄襲必究。西沙群島是我國神聖不可侵犯的領土。自古以來,我國無數先輩在這裏打魚、種樹、建房、建廟,處處都有中國人生活的痕跡。但近代以來,西方列強和日本瞄準了這裏的資源,試圖進壹步占領。民國時期,中國及其人民經過多次鬥爭,使國際社會認識到西沙群島是中國的領土,二戰前日本的許多文件都明確記載西沙群島屬於中國的領土。即便如此,20世紀20年代初,日本人在明知西沙群島是中國領土的情況下,利用中國國內局勢不穩,頻繁從中國南海諸島竊取鳥糞,導致中國大量資源流失。目前對西沙群島的研究是卓有成效的,很多文獻也提到何瑞年背叛國家利益,但細節未被重視,材料不足應該是原因之壹。JACAR(日本亞洲信息中心)壹直保存著何瑞年的相關檔案,包括何瑞年獲得西沙群島采礦權的全部經過、采礦合同以及日方關於此事的來往信函。這些材料大部分沒有被挖掘和利用。這些書信為研究西沙群島談判的查證取證和何瑞年背叛國家利益提供了第壹手史料,為西沙群島歸屬中國提供了有力的歷史證據。何瑞年是誰?何瑞年與西沙群島的淵源何瑞年是廣東省象山縣(今中山市)人。他是孫中山的同鄉,彼此熟悉。他以前住在廣東,後來住在澳門,在港澳和廣東做生意,積累了不少財富。在第壹次大革命期間,他參與了孫中山的革命運動。他曾多次向孫中山提出開發西沙群島的計劃。孫中山對何瑞年想辦實業維護陸海權的願望表示欽佩,並通過省務會議決議批準了何瑞年的申請,由廣東省發給營業執照。“何瑞年因此成立西沙島實業有限公司”“擬經營的業務原本僅限於填海、捕魚,僅利用鳥糞堆積島面。要耕種土地,必須先把堆積的糞肥挖出來,所以會用鳥糞來準備肥料,這也是公司的業務之壹。”在此期間,何瑞年還進行了獨立調查,為西沙群島的開發籌集資金,但開發需要大量的資金和設備,同時用鳥糞制備肥料也需要技術支持。他無法自己經營,所以他和商人梁國誌成為了合夥人。因為梁國誌也申請開發西沙群島但失敗了,而他有資金,就成了和何瑞年合作的最佳人選。之後兩人簽訂協議共同經營,何瑞年作為西沙群島權利方代表,梁國誌作為資本方代表。但是梁國誌的資金從哪裏來呢?這要從壹位日本商人平田野治說起,他原籍日本秋田縣,後來長期居住在臺灣省高雄市。2007年6月,日本商人平田野寺闖入西沙群島永興島等12島嶼進行自行勘探調查。“發現了很多鳥糞。當時的平田野司對西沙群島了解不多。他認為自己發現了壹個新的島嶼,並非法將其命名為平田島。於是他向日本海軍、商工省、外務省申請調查,發現西沙群島是中國領土。但平田仍計劃投資開采這裏的鳥糞,但日本投資者的態度是西沙群島經營權明確後才能投資,因此平田計劃從中國獲得采礦權。隨後,他向臺灣省總督府外事官陳述了目前的情況,請求總督府幫助。連田負責人發現,當時的總督府專賣局局長池田由紀子對廣東省和民眾比較熟悉,於是將池田由紀子介紹給平田裕之,並請池田幫他們解決相關問題。得知廣東省計劃開發西沙群島的消息後,池田將平田裕之介紹給日本駐廣東總領事、廣東省運鹽公使鄒魯的親戚梁國誌,要求梁國誌取得鳥糞的開采權。當時西沙群島的采礦權就是不能以日本人的名義取得,於是以梁國誌的名義向廣東* * *申請,很快就被廣東* * *批準了。他們也交了定金,但後來西沙群島的采礦權批給了何瑞年,梁國誌的采礦權被撤銷了。梁國誌別無選擇,只能與何瑞年達成妥協,合作經營。但實際上,梁國誌自己沒有足夠的錢來開發西沙群島的資源,所以他想到了讓日本商人平田友司出資。當然,平田光治希望得到西沙群島鳥糞的開采權,但他也缺乏資本,於是四處尋找投資者。最後,在池田由紀子的斡旋下,“平田三次與當時的鹽水港糖兄妹組合社長甄哲簽訂協議,甄哲出資30萬元,讓平田創業。”於是何瑞年、梁國誌和平田吉米秘密簽訂了開發西沙群島鳥糞的合同,並將采礦權轉讓給了日本人。何瑞年收了房租,樂在其中。就這樣,在平田博之的掌控下,名義上由何瑞年代理的西沙島實業有限公司開始運作,但何瑞年與日本商人的“合作”並非壹帆風順。何瑞年與日本商人的合作何瑞年與日本人的勾結並非無懈可擊。瓊崖人民發現他出賣國家利益的行為後,展開了反對日本商人掠奪西沙資源的鬥爭。隨著反對聲越來越大,廣東各界人士紛紛加入支持瓊崖人民鬥爭的隊伍。1922年4月,雅縣縣長孫鈺斌將該縣縣長陳明華等人考察西沙群島的報告呈送廣東。陳炯明孫中山當時和陳炯明關系不好,所以根本無法顧及何瑞年。日本總領事藤田榮介為了避風頭,要求平田“暫時停止西沙群島的采礦業務”,何瑞年的采礦權也被撤銷。1923年4月,何瑞年終於收回了西沙群島采礦權,廣東省* * *“獲準維持原案”,也獲得了西沙群島鳥糞采礦權的正式許可。日本商人齊藤·平田藤四郎也回到西沙群島繼續偷鳥糞並運回日本。但他的生意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益,平田支付給何瑞年的租金也無法及時履行。何瑞年決定取消與平田的協議,將西沙群島的采礦權轉讓給他人。但平田在西沙群島的資金全部由甄哲提供,甄哲免除了他的全部債務。作為交換,甄哲將接受他在西沙群島的全部債權債務。甄哲本人不想直接參與操作,於是找了另壹個日本商人齊藤藤四郎,和何瑞年壹起出售西沙群島權益。1928年6月3日。他簽了壹份協議,讓他經營西沙群島的生意,於是齊藤藤四郎與何瑞年簽約。表面上看,西沙島實業有限公司將開采的鳥糞出售給齊藤,但實際上,所有的經營權都掌握在齊藤的“南星實業公司”手中。齊藤藤四郎控制了西沙群島的采礦權後,他調查了島上的資源,發現鳥糞非常豐富。1926年春,他加固擴建了運輸鳥糞的鐵棧橋,在島上修建了衛生設施、辦公室、倉庫、軌道等設施。5438年6月+同年2月,廣東省工業廳向省委報告,西沙島實業公司何瑞年在西沙島經營未獲成功,準備撤銷其經營權,另找商人經營。委員會決定組織工業和民政兩個部門派員登島實地調查,提交了西沙群島整改方案,並擬派軍艦赴西沙群島。何瑞年在永興島出賣國家的特權也遭到了很多商人的反對,紛紛要求* * *撤銷何瑞年在西沙群島的權利。何瑞年以管理人員需要活動經費為由,多次給齊藤藤四郎發電報催款。齊藤藤四郎認為這是何瑞年失格,沒有正面回應,合同規定的其他付款項目也沒有及時履行。其他日本商人也想從西沙群島的豐饒中獲益。因此,在何瑞年權利不穩的情況下,“日本人小川奈那正壹等人帶著部分中國軍人登上‘福海丸’占領了多舒島(永興島),並控制了藤四郎在齊藤的員工,導致島上員工的生命安全受到影響,鳥糞開采停滯”。這使得齊藤陷入困境。他向日本海軍省遞交了申請,要求派遣軍艦幫助被困在西沙群島的日本員工,還聯系了日本駐廣東總領事館。雖然最終成功獲救,但齊藤的投資受到影響,資金周轉困難,更無法償還拖欠何瑞年的賣礦轉讓費。3月1928日,何瑞年以齊藤藤四郎未能履行合同為由發出終止合同通知。何瑞年的賣國行為被發現後,1927年6月,廣東省工業廳向廣東省提出撤銷何瑞年原案,但此時何瑞年與日本人的勾結並沒有因為權力的撤銷而結束。那麽,何瑞年為什麽能繼續控制西沙群島呢?原來,廣東省雖然表面上撤銷了何瑞年的采礦權,但仍向何瑞年收取了特許經營費和采礦稅,且廣東省民政廳工作人員並未取締何瑞年在西沙群島的采礦權,而是要求何瑞年妥善處理與第三方的權責關系。事實上,廣東省對何瑞年只是表面上說說,並沒有采取實質性措施,導致他在西沙群島繼續出賣國家利益。1928年6月,何瑞年與董澤在簽訂賣礦合同,合同期限為10年,並請日本駐廣東總領事館見證。之後何瑞年以董澤政未履行合同為由宣布解約。3月20日,他與日本商人西山麗·烏希簽訂了壹份采礦合同,後者將合同提交給日本駐廣東總領事館認證。日本人的想法是隨後大西烏希在西沙群島開采鳥糞,但最終他因資金不足而失敗。這裏的另壹個問題是,何瑞年為什麽頻頻與日本人解約?事實上,何瑞年與這些日本人簽訂開礦合同時,規定雇傭的工人必須全部是廣東人,但雇傭的日本商人全部是日本人、琉球人和臺灣省人。此外,由於國內反對何瑞年出賣西沙群島利益的運動不斷,何瑞年也很惶恐,當時政局不穩。其他國內商人也在申請開發西沙群島。何瑞年害怕自己的采礦權被廣東吊銷,所以想在諸多矛盾中尋找壹個平衡點。日本人在西沙群島的權利鬥爭在何瑞年權利不穩的時候,於誌遠拿到了礦權。據說於誌遠是宋子文的親戚。日本小川奈那成紀趁機占領了西沙群島,並控制了齊藤藤四郎在島上的工人,使齊藤的經營陷入困境。為什麽小鄭萬敢帶人上島?原來,小政府背後並不是只有他壹個人,有於誌遠等人的默許,還有高島秀次、澀谷幫等日本人的支持。小川奈那誠壹與於誌遠協商,讓上海的沈其峰作為代表開發西沙群島的鳥糞。齊藤的藤四郎在西沙群島挖掘出的鳥糞(約4000噸)被運到日本出售,費用由索米·安原負擔。他們從南京國民* * *,獲得權利後,安源三嫂於6月1927+10月16抵達西沙群島。但由於棧橋損壞,鳥糞無法裝船,只好在當月28日乘船返回。“為了擴大自己的影響力,6月5438+065438+10月18日,小川奈那小池還致信在西沙群島偷鳥糞的“長老”平田友司,希望合作開采鳥糞,但沒有得到平田友司的積極回應。得知日本人陰謀獲取西沙群島的鳥糞後,日本駐廣東總領事盛田宏三非常氣憤,立即將此事報告給外相田中義壹。他在壹份電報中說:“當地人特別關註西沙群島。今年6月反日活動盛行時(1927),日軍在西沙群島掠奪資源等報紙成為反日宣傳材料。只是因為兩三個日本人的急功近利,陷入了糾紛,才出現了這場風波。“這說明日本* * *對日本商人的魯莽行為怒不可遏,而中國各界* * *和對西沙群島領土意識的加強,使日本在西沙群島采取進壹步行動的夢想破滅。後來大西Uhee和小團鄭承包了廣東省帕拉塞爾島(西沙群島)鳥糞開采權,歸中國何瑞年所有。目前正在召集127人開采鳥糞。到4月中旬,1929,已開采鳥糞約4000噸,鳥糞已在‘二嚴豐丸’號輪船上運回。他們為什麽急著把鳥糞運回日本?本來大西Uhee沒有固定資金,打算把第壹次開采的鳥糞運回日本作為第二次運送鳥糞的流動資金,而且和何瑞年合同約定的租金要當面支付,大西只好馬上把第壹批鳥糞運走。然而,鳥糞運回日本後,新的問題出現了。因為齊藤藤四郎指責小川奈那精壹在日本搶奪鳥糞,日本鳥糞肥料廠商都認為大西Uhee和小川奈那精壹沒有信用,對他們非常反感。而且恰逢1929世界經濟危機,日本也不景氣。大西Uhee " "遭到了日本化肥廠商的冷遇。沒有辦法和第二艘運輸船合作,所以我們多方籌集資金。此時,西沙群島滯留的150人的食物,到6月中旬(1929)已經非常匱乏。如果不盡快補充食物,可能會造成嚴重後果。”幾經周折,他們救出了丈夫,但大西無力償還何瑞年的房租,被迫解約。總的來說,從1922開始投資西沙島的日本商人都失敗了,因為他們侵犯了中國的利益,與中國奸商暗中合作,而且這些中國奸商的權利隨時可以被撤銷,導致很多投資風險。後來這些日本商人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逐漸淡出。四、民國管理不科學與內部的鬥爭1912 1、孫中山在南京宣布就職,組建臨時中華民國。12年2月,宣彤(溥儀)宣布退位。在各方壓力下,孫中山被迫於2月1912日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讓位給袁世凱。但也在民國內部形成了兩派,壹派是袁世凱領導的北洋,壹派是孫中山領導的廣東革命..西沙群島的資源開發雖然直接歸廣東省管轄,但實際上受制於廣東革命。這種管轄權重疊、權責不清導致日本不法商人與中國商人勾結竊取西沙群島資源。但是北洋* * *和廣東革命* * *在西沙群島的開發上還是有矛盾的,所以廣東北洋* * *批的項目不知道也不承認,同時雙方為爭奪利益制定的政策也經常發生碰撞。如1927年3月4日,臺北海軍值班武官梅田在給海軍次長的電報中指出:“北洋派徐清文在東沙島修建電臺,在此發展漁業的日本人松下幸之助為東沙島修建電臺提供了很多幫助,所以徐清文允許松下在東沙島和西沙從事漁業。但是,齊藤藤四郎並沒有得到北洋* * *的認可,可以預見的是,未來以西沙群島的多舒島為中心,齊藤藤四郎與松下凱壹郎的權力鬥爭仍將繼續。此外,他在同年9月15的電報中指出:“蔣介石於去年夏天開始北伐,節節勝利,南方國民逐漸得到承認,使中國南北分裂。但是廣東* * *壹直把東沙群島劃為自己的管轄範圍,所以以國家* * *的實力,原來北京* * *承認的各種東西都需要廣東* * *承認。“其實他們是怕出現兩個* * *轄區,西沙群島的采礦權更難拿到。但北洋* * *在1928年退出歷史舞臺,並沒有發生,但從這裏可以看出當時管理無序,權責不清。此外,何瑞年壹案,他利用與孫中山的私人關系取得采礦權後,在各界反對聲中被撤銷,後來又重新取得權利,最後又失去權利。私人關系起了巨大的作用,但能為何瑞年拿到西沙群島采礦權的還有另壹個關鍵人物,那就是宋子文,他當時是財務部主任。何瑞年采礦權被撤銷後,另壹商人馮英標申請開采西沙群島鳥糞,獲廣東省委會議批準。但是這個人也和日本人有千絲萬縷的聯系,所以他的采礦權最後被撤銷了。之後,於致遠拿到了西沙群島的采礦權,廣東卻委托給了金嶽亭。”於誌遠只是金悅庭的代理人,金悅庭並不是真正的權利人,而是從宋子文領取傭金的人,名字也是虛構的。“幕後的真正力量是宋子文。因此,在1927年,當何瑞年與余致遠的權利發生交叉時,形成了何瑞年、齊藤藤四郎與沈其鳳、余致遠與安原索米的關系,沈其鳳與宋子文的關系。這些問題壹目了然。在這些權利的爭奪中,軍閥政權、* * *、私人關系、外敵幹涉都體現得淋漓盡致。五、關於民國時期西沙群島鳥糞開發,何瑞年等人雖與日商勾結出賣國家權益,但這些都是廣東省管轄,何瑞年以外包形式出現,體現了中國對西沙群島的依法管轄。另外,從日本外務省與日本駐廣東省總領事館的電報中可以看出,日本對這些盲目從何瑞年手中取得權利的日本商人非常憤怒,因為日本人不願意承認西沙群島屬於中國,並準備抓住機會。然而,這些日本商人的行為卻成為中國依法實施有效管轄的重要證據,破滅了日本侵占中國西沙群島的夢想。此外,關於這壹時期的日本檔案也很多。為了使文章清晰,作者簡化了史料。但本文所依據的JACAR史料中仍有許多與日本對西沙群島的調查了解、爭端解決與決策、軍事占領等相關的資料,應引起相關研究的重視。參考資料:JACAR(詳細史料センター) ref.c04016586400,“パラセル”鳥糞取自家庭(E-4-2-1-1-2)(外交部外交史料館)JACAR(詳細史料)ref .JACAR(詳細史料)ref.b09040864000,東沙島和西沙島是在搞當地人民的利益。JACAR(詳細史料センター) ref.c04016587000,東沙島西沙現狀(防衛省防衛研究所)。JACAR(詳細史料)ref.b09040865200,東沙島和西沙島是在搞當地人民的利益。張力元劉詠蓮。從鳥糞的發展看民國時期廣東地方* * *在維護西沙群島鬥爭中的重要作用[J]《史記》,2015,(8)。セン?詳細歷史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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