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陳文軍律師簡介。
陳文軍,男,碩士,廣發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人,從事金融證券工作十余年。主持了國內外近百家企業的上市並購,在相關領域具有較強的協調能力。同時,在金融證券訴訟方面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經常被交易所和政府相關部門邀請到全國各地進行企業上市演講。
殼上市和借殼上市是目前充分利用上市資源的兩種資產重組形式。
買殼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作為收購方,通過協議或二級市場收購獲得殼公司的控制權,然後對殼公司的人員、資產、債務進行重組,將自身的優質資產和業務註入殼公司,實現自身資產和業務的間接上市。
借殼上市是指母公司(集團公司)通過將其主要資產註入上市子公司,實現母公司上市。母公司可以加強對子公司的管理,提高經營業績,促進子公司的業績和股價上漲,使子公司獲得配股或增發新股的融資資格,進而通過配股或增發新股擴大經營,最終實現母公司的長遠發展目標和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
殼上市和借殼上市都是重新配置上市公司殼資源的活動,都是針對間接上市。它們的區別在於,殼上市的企業首先需要獲得壹個上市公司的控制權,而借殼上市的企業已經擁有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但兩者並沒有實質性的區別。
實踐中,借殼上市壹般是集團公司先剝離壹塊優質資產,然後通過上市公司大比例配股募集資金,將集團公司重點項目註入上市公司,最後將集團公司非重點項目通過配股註入上市公司,實現借殼上市。與借殼上市略有不同的是,殼上市可以分為“買殼借殼上市”兩步,即先收購並控股壹家上市公司,然後利用這家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和收購的方式註入殼買方的其他資產。
如何識別有價值的殼資源,是買殼或借殼企業應該慎重考慮的問題。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資產、融資能力和發展規劃,選擇規模合適的殼公司。殼公司要有壹定的素質,不能有太多的債務和壞賬,要有壹定的盈利能力和重組可塑性。買殼公司不僅要收購殼,還要想辦法讓運營反向,這樣才能保住殼。買殼公司在買“殼”或“借殼”上市之前,要做充分的成本分析,即既要考慮短期投資,也要考慮長期投資。
主要有三大成本:獲得殼公司控股權的成本,優質資本註入殼公司的成本,殼公司重新運營的成本。其中,再經營成本包括以下內容:(1)“殼”的不良資產處置成本。大部分通過買“殼”上市的公司,要對殼公司經營不善進行整改,對原有的劣質資產進行處理;(2)對殼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重大調整,包括壹些需要大量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的制度和人員的變動;(3)要改變空殼公司的不良形象,取得公眾和投資者的信任,需要投入資本進行大力的宣傳和策劃;(4)維持空殼公司持續經營的費用;(5)控股後維持殼公司業績的成本。為了實現殼公司業績的穩定增長,獲得控股的公司必須在壹定程度上支持殼公司。
除了考慮上述成本,由於我國上市公司粉飾財務報表的現象普遍,還存在信息不對稱、殼公司隱瞞對其不利的信息等問題,且存在相當多的不為人知的事項。所以在買殼的時候,也要充分考慮殼資源的風險。企業的決策者在決定買殼上市之前,要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和權衡利弊,從戰略制定到實施都要有周密的計劃和充分的準備:壹是要充分調研,準確判斷目標企業的真實價值,在收購前必須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殼公司;其次,要充分關註傳統體制導致的國有公司的特殊債務和表面事項,考慮收購後企業重組的難度,充分關註上市公司原有的內部管理體制和管理結構,評估收購後以何種方式整合管理體制,以及管理結構可能遇到的阻力和實施成本;最後,要充分考慮買殼方和殼公司的企業文化沖突及其影響程度,考慮選殼、買殼、殼上市存在的風險,包括殼公司故意隱瞞債務、政府幹預、中介機構選擇錯誤、殼公司設置障礙、融資成本高、資產重組風險等。
簡而言之,買殼或借殼上市是企業在資本市場籌集低成本資金的有效方案。買殼公司要充分利用自身優勢,在各方幫助下,通過買殼或借殼上市的方式踏入資本市場的門檻,同時利用買殼上市方案的運作,改善企業運作模式,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企業整體借殼上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