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的職責:
(壹)根據國家法律和中國企業的需要,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的工作提出建議並進行監督;
(2)聘請特邀顧問;
(三)審議和批準行長的工作報告;
(四)審批年度財務計劃和決算;
(五)決定工作機構的設立、變更和撤銷;
(六)指導和協調地方和行業貿易促進機構的工作;
(七)制定和修改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章程;
(八)參加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的有關活動。
貿促會內設機構:辦公室發展研究部、國際聯絡部(外事辦公室)、貿易投資促進部(展覽管理辦公室、北京世界園藝博覽會組委會聯絡組辦公室2019)、法律事務部、人事部、財務部、直屬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貿促會直屬機構:資產管理中心、代理服務中心、商事法律服務中心、貿易促進交流中心、培訓中心、專利商標局、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秘書處、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秘書處、中國貿易報社。
掛靠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調解中心、中國海商法協會秘書處、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協會中國分會秘書處、國際特許貿易商協會秘書處、海峽兩岸經貿協調會。
管理的企業:貿易促進中心、投資促進中心、企業維權中心、知識產權服務中心、臺港澳企業服務中心、中國貿易促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中國國際經濟合作投資公司、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中展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環球商務國際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