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的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利的憑證。
上市股票稱為流通股,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二級市場)自由買賣。未上市股份不進入證券交易所,不能自由買賣,稱為未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是壹種綜合性的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表決標準、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承擔公司經營失誤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向股東發行的壹種有價證券,作為籌集資金和取得股息、紅利的持有憑證。
每股代表股東對企業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可以固定價格轉讓、交易或抵押。它是資本市場上主要的長期信貸工具。
同壹類別的每壹只股票都代表著公司的平等所有權。每個股東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取決於每個股東持有的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可以轉讓和交易。它是資本市場上主要的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參與決策權。普通股股東有參與權,有權提議、表決和投票,或委托他人代為行使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獲得紅利。普通股的股利不是固定的,這是由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其分配政策決定的。普通股股東必須從優先股股東處獲得固定股息,才能享有股息分配權。
(3)股票期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大和發行更多的普通股,現有的普通股股東有權根據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場價的壹定價格購買壹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以維持其原有的企業所有權比例。
(4)剩余資產分配權。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清償債務後有公司資產剩余的,剩余部分按照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