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民營企業的市場準入要求;
壹是進壹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落實措施,加快消除市場準入障礙,為民營企業提供平等競爭的投資環境。
1.對民營企業實行平等政策待遇。建議市政府組織專門力量,全面清理和廢止不符合《行政許可法》的地方和部門法規,打破行業、部門和地區壟斷,實現民營企業與國企、外企的平等政策待遇,包括平等的市場準入政策;相同的投標政策;平等的融資、稅收、土地使用、財政貼息和政府采購政策;相同的外匯管理、進出口經營權、進出口配額、出口退稅、出口信用保險補貼、人員出入境政策;平等參與國資國企改革。
2、盡快實施投資登記和審批管理制度。建議市政府盡快制定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應的管理辦法。今後,除禁止類和限制類項目外,民間投資無需政府主管部門審查,只實行登記或審批管理措施。
第二,建議政府在有條件的地區率先試點地方區域性小銀行。向民間資本開放金融領域,建立和發展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中小金融機構體系,建立和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上海是全國的經濟中心和金融中心,完全有必要也有條件在這方面先行壹步。青浦、嘉定、松江區集中了近壹半的郊區民營企業。這些區的工業產值已超過6543.8+00億元,經營銷售收入達到500億元以上。經濟活動相當活躍,有可能試點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地方小銀行。這些小銀行需要主要依靠民間資本,加上原信用社的資金,政府可以從每年民營企業繳納的稅收中提取壹定比例(2003年為263億元)來參與。
第三,建議政府進壹步開放教育領域,尤其是非學歷教育和職業教育。改革教育經費分配機制,將公共財政從義務教育、職業培訓等競爭性領域退出。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在這些教育領域享受同等待遇,可以按照規定獲得國家補助資金。
第四,建議政府進壹步開放醫療衛生領域,實行滿足多層次需求的差異化市場。
1.降低健康醫療行業準入門檻,實行多層次差異化市場,即高端、中端、低端醫療市場並存的結構。在允許民營醫院開業的同時,允許外資醫院和更多的民營診所包括個體醫生行醫,建立大醫院、民營診所和個體醫生的合作聯系制度,調動更多的民營資本進入醫療保健市場。
2.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取消營利性醫院和非營利性醫院的劃分制度。只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或標準,民營醫院和公立醫院壹樣,可以進入醫保定點單位,可以設立相關診療科目,可以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可以自主決定購買大型醫療設備,等等。
3.放松價格管制,調整稅收政策,降低稅率。在低端市場,要有效降低醫療價格,使其靈活適度浮動。高端市場價格可以更高,以體現服務質量。要降低稅率,支持民營醫院快速健康發展。
4.建立民營醫院行業協會,促進相互信息交流,加強與政府部門的聯系,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建議政府進壹步開放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提高其市場化程度。積極推動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參與總承包、分包、招標代理、監理等建築市場業務競爭。這裏要特別強調:壹是對不同經濟主體全方位開放,壹視同仁,特別是在招投標時,不允許歧視民營企業,不允許設置不利於民營企業的限制條件;二是開放所有產權,即所有與開放項目相關的經營權都要開放。
6.建議政府加快發展民營科研和高新技術產業,為實施“科教興市”戰略打下堅實基礎。上海具有較強的人才優勢和科技優勢,應加大對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鼓勵民營科技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積極參與政府科技計劃和重點項目,投資政府頒布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技術指導目錄中的相關研究項目;國家和市重點科技項目招標應向全社會公開,鼓勵民營企業和民間資金參與;國家實驗室可以向承擔科研任務的民營企業開放;采取措施幫助民營企業加快科技產業化步伐。
7.建議政府采取措施,加快發展律師、會計師、顧問、資產評估、產權交易、招投標等社會中介服務,為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重組、並購、改制提供優質服務。
1.整頓、改革和規範現有中介企業,提高其專業化水平;
2.鼓勵更多的高校畢業生、海歸等相關人員進入中介企業;
3.鼓勵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和發展中介行業;
4.鼓勵更多的中介企業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從而消除市場體系的“三缺”現象和企業的“三無”現象。
八、建議政府通過授權或新的方式,建立中小企業管理服務機構。加強對本市中小企業的專項管理,提供宏觀指導和微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