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工商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2.確定企業名稱後,去銀行開立公司驗資賬戶,辦理驗資報告。
3.向工商局提交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文件,領取並填寫設立登記申請表和股東名冊。
4.等工商局接受審核,審核後領取營業執照。
申請從事食品經營,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2.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營業場所、設施、設備和環境;
3、具備控制食品儲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汙染的條件和措施;
4.員工已通過崗前培訓和健康檢查;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十條。
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每年規定的時間內,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驗照和核準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改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沒收其營業執照。
第七條
申請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個人或者家庭,應當持當地戶籍證明等相關證明,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國家規定經營者需要符合特定條件或者取得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應當在申請登記時提交相關批準文件。
申請經營旅館業、刻字業、信托寄售業、印刷業,由當地公安機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