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限價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貨合約在壹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限制,超過這壹限制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交易。這是與保證金制度相配套的重要風險管理制度,至少保證了每個交易者的保證金能夠抵禦壹天的交易風險。理論上,期貨交易的交易風險通過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即交易者在當天交易中虧損,必須在第二天開市前補足保證金)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三,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防止操縱市場價格,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限制會員和客戶持倉數量的制度。超過限額的,交易所可以根據需要強行平倉或者提高保證金比例。這是交易所控制市場風險程度,防止風險擴大的重要措施。
第四,大戶報告制度
大額申報制度是指當某壹品種的會員或客戶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規定的投機頭寸限額的80%以上(含本數)時,會員或客戶(通過券商會員)應向交易所申報其資金和頭寸。這是與持倉限額制度密切相關的防止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重要制度。
動詞 (verb的縮寫)強制清算系統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在會員或者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且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或者會員或者客戶持倉數量超過規定限額時,交易所或者期貨經紀公司為防止風險進壹步擴大而實施的強行平倉制度。這是交易所或期貨經紀公司控制市場風險、化解市場風險的重要制度。
此外,與風險控制相關的制度還包括前面提到的每日免債結算制度和風險準備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