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合約(option contract;期權)是壹種金融衍生產品。期權合約起源於芝加哥期權交易所1973,是壹種以金融衍生品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壹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買方或合同持有人有權通過支付存款期權費;合約賣方或權利人(權利人)收取期權費,買方希望行使權利時,必須履行義務。
二、基本特征
期權合約是除期貨合約之外最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在套期保值中,期貨合約抵消了潛在的損失和潛在的收益。期權和期貨最大的區別在於,期權只是抵消了潛在的損失風險,並不妨礙持有人獲得收益。為了獲得這樣壹個有利的風險,期權的買方需要向賣方(空寫者)支付壹筆費用,我們稱之為溢價。當我們買賣期貨時,除了傭金,我們不必向交易對手支付任何金額。
根據規避風險的不同,期權可以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允許買方有權在特定時間或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從期權賣方購買商品,而看跌期權允許買方有權在特定時間或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向期權賣方出售商品。這個預先約定的價格被稱為執行價格。根據執行時限,期權還可以分為美式期權和歐式期權。美式期權的所有者可以在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行權,而歐式期權只能在到期日行權。
期貨期權是以期貨合約為交割產品的期權合約,是指期權的擁有者有權在到期日以預先約定的期貨價格買入或賣出指定數量的期貨合約。這裏“買入”的實際含義是期權的擁有者和出售者按照事先約定的期貨價格達成新的期貨合約。如果是看漲期權,在新的期貨合約中,期權的所有者是多方,期權的賣方是空的。如果預先約定的期貨價格與當前期貨價格不同,交易雙方立即結算,空方將當前期貨價格與約定價格的差價支付給多方。
三、期權合約的含義
與期貨等其他衍生品相比,期權在風險管理和風險度量方面有其獨特的功能和作用。下面,邊肖將告訴妳壹些事情。
1.?期權更便於風險管理。
期權可以提供類似“保險”的功能。期權和期貨是常用的風險管理工具,但在雙方的權利義務上有所不同。對於期貨來說,權利和義務是密不可分的。無論期貨的買方還是賣方,無論當前期貨市場價格如何變化,持有合約到期的,都承擔到期交割和履行的義務。另壹方面,期權是不同的。買方通過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獲得權利(而非義務),可以在到期日(歐式期權)或到期日(美式期權)前的任何交易日以約定價格從期權賣方處獲得標的資產或將標的資產出售給期權賣方,即要求賣方執行合同;當賣方收到特許權使用費時,他有義務按照買方的要求執行合同。某種程度上可以按照“買期權類似於買保險,權益費相當於保險費”的提法來理解。
2.?期權可以有效地度量和管理市場波動的風險。
金融投資通常面臨兩種風險:壹是資產價格絕對下跌的風險(通常稱為“方向性風險”),二是資產價格大幅波動帶來的風險(通常稱為“波動性風險”)。當資產價格大幅波動時,會導致投資者損失慘重。對於機構投資者來說,不僅要管理方向性風險,還要管理波動性風險,保持投資組合的價值穩定,這是極其重要的。經波動風險調整後的收益成為衡量資產管理效果的最重要標準,控制波動風險的重要性也越來越大。
3.?期權是推動市場創新的更靈活的基礎組成部分。
不同的到期日、不同的行權價格、不同的看漲或看跌期權變量及其杠桿可以以多種方式組合,包括相同基礎資產的組合,可以創造不同的策略以滿足不同交易和投資目的的需要,使期權成為比期貨更重要的金融衍生品和創造金融產品大廈的基本組成部分。它靈活機動,可以激發市場大量創新,引發交易所和金融機構壹系列市場鏈創新。因此,期權被廣泛應用於各種新產品的創新中,成為各種結構性產品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