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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籌集資金的途徑有哪些?

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留存利潤、向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等。

1,吸收直接投資

吸收直接投資是指企業按照“* * *有投資,* * *有經營,* * *有風險,* * *有收益”的原則,吸收國家、法人、個人和外商投資的資本的壹種方式。吸收直接投資包括國家投資、企業投資和合資。

2.發行股票

股票發行是公司出售新股票的過程。新股壹旦發行,通過中介或直接進入受要約人手中,受要約人認購並持有股票,從而成為股東。這個流程壹般沒有固定的集中場所,或者是公司自己發。更普遍的是由投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券商承銷。

3.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業從歷年實現的利潤中留存的內部積累,包括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公司制企業的盈余公積包括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

4.向銀行借錢

銀行貸款是從銀行借的錢。我國國有企業的部分銀行貸款作為流動資金,如工業企業的定額貸款、超定額貸款和結算貸款,商業企業的商品流通貸款,農副產品的預購存款貸款等。

5.發行債券

發行債券是發行人為了借入資金,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投資者要約發行代表壹定債權和支付條件的債券的法律行為。債券發行是證券發行的重要形式之壹。是以債券形式籌集資金的行為過程。通過這壹過程,發行人將債券轉讓給其原始投資者,作為最終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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