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XX企業集團是以XX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母公司,以資本為主要紐帶的母公司,以集團章程為同壹標準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第二條集團名稱和法定地址
名稱:XX企業集團
簡稱:XX集團
法定地址:北京XX工業開發區
第三條集團母公司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名稱:XX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XX工業開發區內
第四條集團宗旨:以集團母公司為核心,以資本為紐帶,發揮集團成員的綜合優勢,實現各類資源的優化配置,為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第五條本集團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依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集團成員間的聯合經營與合作方式
第六條集團成員單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成員單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成員單位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壹、母公司:XX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控股子公司:北京XX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北京XX經貿發展有限公司、北京XX興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XX廣告有限公司、北京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條本集團實行集中決策、分級管理、分散經營。集團董事會是集團的管理和決策機構;母公司是集團的財務和投資中心,在集團中處於領導和核心地位。母公司代表集團,主要職能是研究確定發展規劃,負責投融資決策,從事資本運營,考核委派經營者,監控經濟運行。
第八條控股子公司可以在其名稱前冠以企業集團的名稱或簡稱。但不得以集團名義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經營活動。
第九條集團管理制度
壹、集團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根據《公司法》規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和義務,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監事。通過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參與公司經營方針、投資方向、經營者選擇、利潤分配等重大經營管理問題的決策,監督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
二是集團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系
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系是參股、生產、經營、合作的關系。
第三章集團管理機構的組織和權限
第十條集團設立董事會,作為集團的管理機構。
第十壹條董事會由集團成員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第12條理事會的職責
壹是聽取和審議委員長的工作報告;
2.討論和審議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定集團的資本運營政策和投融資計劃;
四。討論和協調集團年度生產、經營、投資和資金使用計劃;
動詞 (verb的縮寫)討論並決定集團內部組織方案;
6.討論評審組成員的加入和退出;
7.選舉董事長和副董事長;
八、制定和修改集團及有關規章制度;
9.決定集團的終止和清算;
X.其他需要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不少於壹次。如有必要,董事會或65,438+0/3以上董事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理事會遵循以下議事原則
壹、法定人數原則: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人數必須占全體董事的2/3以上;
第二,民主協商原則;
第三,無條件執行決議的原則;
4.缺席董事和現任董事均有義務執行所通過的決議。
第十五條集團不另設辦公室,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相應部門承擔。
第四章集團管理機構負責人的程序、任期和權限
第十六條集團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2人。
第十七條理事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副董事長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審議通過。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董事長的職權:
1.負責召集理事會會議,並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第二,執行安理會的決議;
第三,提名副董事長;
四。主持制定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
動詞 (verb的縮寫)主持制定集團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
不及物動詞主持制定集團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七、主持制定集團基本管理制度;
八、集團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加入和退出團體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九條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是集團成員。其他承認並遵守集團章程,具備基本經營條件的企業,應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文件。經過審查和批準,他們將成為該小組的成員。
第二十條集團成員如需退群,應提前三個月向集團董事會提出書面申請,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方可辦理退群手續,控股子公司無權退群。
第二十壹條團體有權責令違反章程、損害集體名譽和利益的團體成員退出或被除名。
第二十二條團體成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自動退出團體。
1.母公司已轉讓所有產權;
2.被依法撤銷的;
第三,破產。
第六章集團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解散;集團母公司終止,沒有新的具備核心企業條件的企業作為母公司。
第二十四條集團終止時,應當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公告,並對管理的基金進行清算。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其變更和終止同樣適用。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未涉及的具體事項和事項,可通過實施細則或補充條款另行規定。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的修改權和解釋權屬於集團理事會。。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