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為職工繳納的最低社保標準不得低於上壹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2、最高不能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3.社會保障繳款的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16%,個人繳納8%;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只由用人單位繳納。
公司的社保支付流程:
1.先開壹個企業社保賬戶,壹般在企業所在地轄區勞動保障部門。企業成功辦理登記手續後,當月15(含)內申報的社保業務屬於當月的繳費記錄,15後屬於次月的繳費記錄;社保經辦機構每月20日(含當日)至當月月末征收社保費;
2.然後將之前已參加社保的員工社保關系轉入本企業社保賬戶;
3.在社保繳納的第壹個月打印社保中的繳費明細(明細包括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繳費基數等。);
4.辦理同城委托的社保代扣手續;
5.以後妳只需要每個月向社保提交參保人員增減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