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工商局申請新公司名稱驗證。
2.在工商局提交公司名稱變更的預約。
3.提交相關材料。
4.工傷局受理後,會收到《受理變更通知書》。
5.去工商局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6.用新的營業執照刻新的公章。並銷毀原公章。
7.攜帶新的營業執照和公章到開戶銀行申請更換開戶許可證和印章。
企業名稱變更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
3.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向董事會提交決議。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公司章程的修改。
6.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總之,公司註冊滿壹年後,如果突然覺得不喜歡公司現有的名稱,或者因為公司發展需要更改,可以去工商局更改公司名稱。
法律依據: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變更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註冊資本、經營期限,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企業法人應在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批準後30天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企業法人應在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批準後30天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工商登記或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