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認繳制不需要驗證,股東對認繳的出資承擔法律責任;實收制必須出資驗資,凍結銀行資金,驗資;
2.意義不壹樣。認購制方便創業者自己創業,不需要任何出資就可以註冊創業。實收制只有在出資驗資後才能運作;
3.不同類型、認購制度的公司,指無重大風險的壹般公司;實繳公司壹般指涉及財產安全的公司。目前仍有27個行業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實行註冊資本實繳。
註冊資本的認繳程序如下:
1,核準企業名稱;
2.提交相關材料;
3.領個執照。
在註冊公司繳納的流程如下:
1.準備5個以上的公司名稱供工商局核實;
2.去印章刻制廠刻壹套印章,包括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在銀行開立驗資賬戶,存入投資款;
3.整理資料,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4.整理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5、整理資料到國稅局辦證處辦理國稅證;
6、組織向地方稅務局申請地方稅收信息;
7.在驗資賬戶開戶銀行或其他銀行開立公司基本存款賬戶;
8.公司會計整理資料,去國稅分局辦理公司備案和報稅。
綜上所述,認繳與實繳出資的差額,是指股東按照公司章程、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實際繳納的出資額,認繳出資是指公司各股東承諾向公司繳納的出資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收情況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