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紀政紀處分,是指各級黨委、* *及其主管部門、具有處分權的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作出的處分決定和建議。
行政處分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對其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不構成犯罪的,給予的壹種處分。行政處分的種類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
問題2:行政處分的種類有哪些?
第八條行政執法的行政處罰:
(1)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非法收入和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臨時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六)行政拘留;其他行政處罰,點擊(七)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問題3:有哪些種類的行政處分?
行政紀律措施
壹種行政處罰。它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依據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其有輕微違法或違紀行為的人員給予的壹種處分,也是被處分人行政責任的表現之壹。
行政處罰是行政主體基於行政隸屬關系依法作出的內部行政行為。它具有很強的約束力,管理相對人不服,行政主體可以強制執行。但由於不受司法審查,被處罰人不服行政處罰,只能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申訴解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處罰程序大致有七個步驟:①提出處罰意見;②調查證據;(3)我的投訴;4討論決定;(五)核準備案;⑥告發我,將我繩之以法;⑦刑罰的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適用範圍廣,主要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國家和集體單位工作人員、國家和集體企業職工。不同的法律法規列出了行政處罰的種類。如《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的暫行規定》將行政處分規定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和壹次性罰款(不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20%)。
問題4:行政處罰有哪些形式?《行政監察法》第四十二條第1項規定:“違反行政紀律的,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1)警告。這是最輕的行政處分,適用於違紀經教育不改正的公務員,或者國家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警告處分是壹種應該記入本人檔案的批評。
(二)記過。這是壹種將監察對象(公務員和國家機關任命的人員)的過錯記入本人檔案的行政處分形式。
(3)記錄大錯誤。將被監察對象的嚴重過錯記入其檔案是壹種行政處罰。
(4)降職。指對違反紀委規定的公務員和國家機關任命人員降低行政和工資級別的處分。
(5)辭退。這是對犯有嚴重錯誤或嚴重違法違紀、不適合現任職務的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予以辭退的壹種處分形式。
(6)開除。這是最重的行政處罰。指對犯有嚴重錯誤、違法亂紀、玩忽職守,經多次教育仍不改者,取消其資格的紀律處分決定。根據行政監察法,監察機關有權直接作出處分決定,也可以建議部分機關作出處分決定。
問題5:中國有哪幾種紀律處分?紀律處分是行政處分和紀律處分的總稱。
行政處分是監察部門對公務員的處分;
紀律處分是紀委對黨員的處分;
紀律處分的類型: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職級,受到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等級。
處罰期限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住大錯,十八個月;降級撤職,24個月。
被撤職的,按照規定予以降職。
比如壹個公務員,他也是黨員,犯了錯可能會被兩個部門處分;如果不是黨員,只會被監察部門處分,不會被紀檢部門處分;
紀律處分是對違反紀律的黨員進行教育和懲罰的必要手段。* * *規定了五種紀律處分,也可以說是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五個不同的級別。
(1)警告。這是黨內最輕的處分。適用於犯了壹般錯誤或輕微錯誤,但必須受紀律處分的黨員。紀律警告的目的是給黨員壹個警告,使他認真反思自己的錯誤,從而改正錯誤。黨內通報也有警示和訓誡的作用,但它只是對黨員的壹種教育形式,而不是壹種紀律處分。所以不能用黨內通報代替警告處分。
(2)嚴重警告是比警告更重的處分。適用於違反黨員紀律,錯誤性質和程度嚴重者。是否給予黨員警告或嚴重警告,應根據其錯誤的性質、程度和後果,其壹貫表現及其對錯誤的認識和態度,並根據黨內處分的壹般規定來決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因某種原因被調整、降職、撤職的,不應視為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也不應視為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追加處分,而應視為正常的幹部調動和其他用途的任免。壹般情況下,黨員嚴重警告不影響其繼續任職。
(3)撤銷黨內職務是比警告、嚴重警告更重的處分,是更重的紀律處分。這種處分適用於那些因其錯誤的性質和嚴重程度而違反紀律,不再適合擔任黨的職務的黨員。撤銷黨員在黨內的領導職務包括:各級黨委委員、常委、書記、副書記,各級黨委委員、書記、副書記,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書記、副書記,紀檢組長、副組長,各級黨委辦公室副科長以上的黨員領導職務。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黨員,黨組織在作出處分決定時,應明確決定是撤銷全部職務還是撤銷某壹特定職務。
(4)留黨察看是僅次於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是黨內嚴重處分之壹。本處分適用於黨員,已嚴重違反黨紀,但尚未完全喪失* * * *資格,需要給予其改正錯誤的機會,以便黨組織繼續考察。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受到處分前自然被撤銷黨內職務,但撤銷黨內職務不屬於附加刑,也不需要履行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程序。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兩年。黨員在試用期內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留黨察看後確有改正錯誤的,應當恢復黨員權利;堅持改正錯誤的人應該被開除出黨。
(5)開除黨籍是黨內最高處分。適用於嚴重違反黨的紀律,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害黨和國家利益,給黨的形象和工作帶來重大損失,或者錯誤不改,在黨組織教育中偏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完全喪失黨員資格,或者嚴重觸犯刑法的黨員。黨員,被開除黨籍的,自然終止其黨內職務。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準開除黨員黨籍時,應綜合研究有關材料和意見,采取非常謹慎的態度。開除黨員黨籍的處分,必須經黨支部會議討論決定,並根據不同情況,報黨的縣級以上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批。黨員被開除出黨...> & gt
問題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哪些種類的行政處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後的工資待遇的相關規定繁多而復雜,沒有壹個全面系統的規範性文件。各種條文散見於各種文件中,大致可分為六類:1。受行政紀律處分人員的工資和待遇;第二,受黨紀處分人員的工資福利;三、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強制收容、戒毒、勞教期間的工資處理;四、被勞動教養、刑事處罰人員的工資;五、被法院宣告無罪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後;六、復審期間停發工資。“人才廣場”將分階段介紹相關內容,本期介紹:行政處分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相關規定參考號:浙人獎[1994]110、浙人獎[1995]153、浙人薪[1999]。79號1993《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頒布,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實行新的工資制度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分別實行不同的紀律規定和不同的工資標準。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政府工作人員的行政紀律處分分為六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降級、開除留用察看不作為行政處分的種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仍執行國務院1957頒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規定》,其中降級、降職不視為行政處分。這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種類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以下是被這幾類處罰的人的工資:1;受到警告處分的:工資基本不受影響,處分期限壹般為半年。他們可以參加年終考核,年終考核合格者(合格)也可以按時晉升。2.受到記過或記大過處分的:壹般處分期限為壹年,現在享受的工資不變。但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工資等級,正常工資等級晉升的考核期也受影響。3.受降級處分者:適用於政府官員,處分期限為壹年。在現有工資水平的基礎上,降低工資水平。影響正常晉升的考核期,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崗位工資等級。等級工資增加,級差降級的工作人員,取消其級差工資。正常晉升級別工資的考核期重新計算。4.被降職:適用於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從處分後的當月開始減少壹個崗位的工資,然後逐步降低新崗位的工資標準。5.被撤職者:適用於政府官員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處分期壹般為兩年,處分期間可參加年終考核,但不定順序會影響正常晉升考核期的計算。政府機關幹部受到行政撤職處分的,應當降職壹級以上,重新確定職務。暫時沒有明確崗位的,從處分後的當月起,按照1993中的工資制度改革表,按照辦事員崗位確定臨時工資;重新界定崗位後,第壹等級的工資和第二等級的工資按照被處分前的工資遞減,然後新崗位的工資再逐級下調。級別降低壹級後仍高於新崗位對應的最高級別的,按新崗位最高級別工資執行;對等級工資增長超過等級差的工作人員予以辭退,降低的等級工資仍高於新崗位對應的最高等級的,降低到新崗位對應的最高等級工資,原等級差改為新崗位最高等級工資對應的等級差;降低的等級工資在新崗位相應等級工資範圍內的,降級差額按降級等級工資與下壹等級工資的差額執行。被辭退的,其正常晉升級別工資的考核期重新計算。受到行政撤職處分的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降壹個等級以上重新確定崗位(聘任,下同)。暫時沒有明確崗位的,從處分後的當月起,按照1993中的工資制度改革表,按照最低崗位確定臨時工資;重新界定崗位後,被處分前的崗位工資降低兩檔,之後新崗位工資標準逐級下調。擔任行政職務...> & gt
問題7:公務員行政處分的種類有哪些?根據公務員法:(1)警告。對違反行政紀律的主體給予警告,使其知道自己應該承擔的行政責任,從而提高警惕,使其重視並改正自己的錯誤,不要再犯這樣的錯誤。這種處罰適用於輕微違反行政紀律的人。
(二)記過。記錄或登記錯誤作為懲罰的標誌。這種處分適用於輕微違反行政紀律的人。
(3)記錄大錯誤。記錄或登記壹個大的或嚴重的過失,以表示嚴重懲罰的意思。這種處分適用於嚴重違反行政紀律,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壹定損失的人。
(4)降職。降低他們的工資級別。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壹定損失,但仍能擔任現職的人員。
(5)辭退。撤銷當前職務。本處分適用於嚴重違反行政紀律,不再適合擔任現職的人員。
(6)開除。取消他的公職。這種處分適用於犯了嚴重錯誤,喪失了國家工作人員基本條件的人。
公務員受到行政處分,處分期限有規定: (壹)警告,6個月;
(二)記過,12個月;
(3)記大過,18個月;
(4)降級撤職24個月。。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或者晉升職務;受到警告以外的行政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等級;被辭退的,行政機關不得重新錄用或聘用。
問題8:對員工有哪幾種懲罰?單位對員工的處分種類壹般會體現在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中。
只要不違反法律,就認為有效。
壹般來說,處罰程序應該公開。如果對員工進行嚴厲處罰,必須經過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
問題9:企業管理人員失職有哪些行政處分?壹般企事業單位有記過、降職、扣薪、辭退的有哪些?違反法律的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問題10:誰可以被行政處罰,公司普通員工可以被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對其違法失職行為給予的壹種處分,尚不構成犯罪。處罰要求明確,被處罰人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不能給予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合資企業的外籍員工行政處分。事實上,除了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壹般工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的較少,大多是違反財經紀律,給予紀律處分較多,國企壹般工作人員受到行政處分的概率相當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