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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公司和起訴法人有什麽區別?

法人是依法能夠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不是指某壹個人,而是具有壹定權利和義務的“人”。所以起訴公司和起訴法人沒什麽區別,但如果是起訴法人代表,就和機構沒關系了。

1.起訴個人法人和公司有關系嗎?

告公司和法人有關系。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資金。法人設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二,股東起訴法人

(1)股東訴訟是股東對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行為向法院提起的訴訟。可分為直接訴訟和間接訴訟。股東直接訴訟是指股東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而提起的訴訟。勝訴後,判決的後果屬於股東自己。《公司法》規定,股東直接訴訟包括:

1,訴訟撤銷決議;、

2、不能行使訴訟咨詢權;

3.異議股東股份回購權訴訟;

4.損害賠償訴訟;

5.解散公司訴訟。間接訴訟又稱派生訴訟,是特定股東在特定情況下代表公司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的訴訟。如果勝訴,判決的後果屬於公司,而不是股東。

3.公司法人可以解散嗎?

法定代表人無權解散公司,公司歸股東所有。但根據《公司法》規定,持有公司全體股東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請求解散公司。因此,公司作為法人無權解散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制度是民法的壹項基本制度。完善法人制度對於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第六十壹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職權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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