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喬丹品牌是耐克旗下的壹個產品線,是美國球星邁克爾·喬丹本人的品牌,其logo叫“飛人”。
2.喬丹(中國)是中國人註冊的品牌。和美國球星邁克爾·喬丹或者耐克沒有任何關系。
擴展數據:
喬丹的商標糾紛:
美國前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先生擬起訴喬丹體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體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權,並要求賠償壹定費用。
在三起涉及“喬丹”商標的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確了主張姓名權保護的標準和條件,認定爭議商標的註冊損害了再審申請人享有的在先姓名權。
同時,由於喬丹公司在爭議商標的註冊中存在明顯的主觀惡意,喬丹公司的經營狀況及喬丹公司對其企業名稱及相關商標的宣傳和使用不足以使爭議商標的註冊合法,故應撤銷喬丹公司的三個“喬丹”商標,並責令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新的裁定。
其他7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認定再審申請人無權命名拼音“喬丹”、“喬丹”,駁回再審申請人的再審請求。“喬丹”商標糾紛行政糾紛系列案件明確了相關法律的適用標準,合理平衡了再審申請人和喬丹公司的利益。
百度百科-喬丹品牌
百度百科-喬丹(中國體育用品品牌)
中國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宣判10“喬丹”商標糾紛行政糾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