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自身發展的同時,兼顧國家、社會和員工的利益,形成三者之間的和諧統壹。第壹,對國家守信是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衡量企業道德水平的重要標準。連續五年納稅居全省民營企業首位,集團被國家工商總局1995評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經濟效益連續七年位居“安徽省十大民營企業”首位;多次榮獲“安徽省先進民營企業”、“安徽省十佳企業”等稱號。2002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工商聯和國家稅務總局評為“誠信納稅企業”。2010被安徽省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評為2008-2009年度安徽省A級納稅信用單位。二是對社會守信,始終把自己當成社會的壹員,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對社會盡職盡責。我連續八年被評為安慶市“金融信得過企業”,連續十四年被評為安徽省農業銀行“AAA級信用企業”,2009年被評為“全省扶貧開發工作先進單位”。三是對員工守信用,妥善處理企業內部矛盾,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2004年,南翔集團被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授予“全國就業和社會保障先進民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