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保安(門衛)的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職責和考核。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的安全生產、治安保衛和消防管理。
2規範性參考文件
下列帶有重條款的文件通過引用本標準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註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的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誤表)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但是,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的所有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註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
3安全(保衛)管理內容
3.1嚴格執行員工進出廠制度。員工進出工廠必須下車,汽車要按規定停放在停車棚內。門衛有權對違反者進行勸阻和監督。門衛壹定要核對原則,壹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3.2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來人員進入公司必須登記,經相關接待人員同意方可進入。
3.3專心工作,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打瞌睡,不把熟人帶進傳達室,不把傳達室當娛樂場所。
3.4進出車輛必須層層檢查。外出時,所有車輛必須憑出廠清單,物品數量經核實與出廠清單壹致後方可外出。憑證每天密封保存。
3.5保安員必須要求工作時間外出的員工出示出廠單據,並做好登記。
3.6保安員應記錄每天上班和早退的員工,並於第二天向相關領導匯報。
3.7公司內如發現可疑人員,應及時詢問,並立即上報公司領導處理。
3.8夜間必須加強巡邏,對有事故苗頭或可疑行為的人和事要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領導或公司領導匯報。如發現公司內的電、水、門窗、消防設施未關閉或不安全,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並於次日向有關部門報告。
3.9熟悉公司內部痕跡周圍的治安環境,掌握報警電話和治安、消防等消防器材的使用。
3.10忠於職守,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3.11做好門衛及周圍環境的衛生工作。
4責任和評估
4.1保安員必須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冒險敬業,按照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認真完成各項任務。
4.2嚴禁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上崗時嚴禁打瞌睡。有事請假,要提前壹天報主管批準。
4.3愛崗敬業,嚴於律己,吃苦耐勞,以身作則,樹立以廠為家、以公司安全穩定為己任的思想作風,為公司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4.4上崗時舉止得體,精神飽滿。妳不準笑和玩耍,抽煙,喝酒,吃零食,聊天或聽隨身聽。儀表整潔,工作人員著裝規範,頭發整潔,不允許留長發和胡須,保持門衛和保安人員的形象,處處保持良好的姿態。
4.5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糾正違章行為。根據各種規章制度,不允許打罵。熱情對待客人,服務周到。禁止辱罵或毆打他人,做到顧全大局,以公司利益為重。
4.6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不以權謀私,不徇私舞弊。
4.7行政部不定期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檢查,並決定相應的獎懲。保安員或門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聲譽影響的,予以重罰、罰款、降職甚至辭退,嚴重者送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5項相關記錄
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境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