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場選擇機制激勵,
充分的市場選擇機制可以保證管理者的素質,對管理者的行為有長期的約束和引導作用。通過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場選擇方式確定的經理人難以與股東的長期利益保持壹致,難以使激勵約束機制發揮作用。
2.市場評價機制激勵、
沒有客觀有效的市場評估,就很難對公司的價值和管理者的業績做出合理的評價。在市場操縱過度、政府幹預過度、社會審計制度無法保證客觀公正的情況下,資本市場效率低下,難以通過股價確定公司的長期價值,因此難以通過股權激勵對經理人進行評價和激勵。
3.控制約束機制的激勵、
控制約束機制是對管理者行為的約束,包括法律法規政策、公司章程和公司控制管理制度。壹個好的控制和約束機制可以防止管理者做出違背公司的行為,保證公司的健康發展。
4.全面的激勵機制,
綜合激勵機制是通過綜合手段來引導管理者的行為,包括薪酬、獎金、股權激勵、晉升、培訓、福利以及良好的工作環境。
5.政策環境激勵,
政府有義務通過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為各種機制的形成和強化提供政策支持,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不適當的政策會阻礙各種機制的運作。
註意事項:
1.壹個公司的股東和管理層往往是重疊的,幾乎不需要考慮股東和管理層之間的股權分配,只需要考慮股東之間的股權分配。確定股權分配時需要考慮三個因素:資源層面股東的貢獻、公司治理層面股東的控制、公司未來的融資造血空間。
2.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重要依據之壹是各股東的出資額,但這不是唯壹依據。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往往與出資比例不壹致。有些創業公司會采用陰陽協議的形式。
也就是說,壹方面通過簽訂相關協議,明確股東的股份與出資比例不壹致,另壹方面按照出資比例完成工商登記。但這種行為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將來公司會卷入訴訟,股東的權益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