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企業公章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傑邵昕?
Xx工商局:
這是介紹XX同誌(壹人)來聯系妳的事情,身份證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請聯系。
(有效期為x天)
Xx年x月x日
(單位蓋章)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職責:
(1)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依法負責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和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
(四)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責任,組織開展相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照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系統建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負責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依法對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中的反壟斷執法(價格壟斷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依法負責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9)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10)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糾紛,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負責特殊標誌和正式標誌的登記、歸檔和保護。
(11)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研究、分析、發布市場主體登記和商標註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2)負責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服務、監督和管理。
(13)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國際合作與交流。
(1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牽頭。
(15)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