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保險是我國第壹個由國家法律實施的強制保險制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不包括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的強制責任保險。
2.強制保險和現在的商業三責險有什麽區別?
1,補償原理不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在商業三者責任險中,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確定賠償責任。
2.保障範圍不同。除《條例》規定的個別事項外,強制保險的賠償範圍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責任風險。在商業三責險中,保險公司不同程度地規定了免賠額、免賠額或責任免除。
3.這是強制性的。根據《條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辦理強制保險。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延遲承保、隨意解除合同。
4.操作原理不同。根據《規定》,交強險實行全國統壹的保險條款和基本費率,保監會將按照交強險業務整體“不盈不虧”的原則審批費率。
5.交強險實行逐項責任限額。
3.強制保險制度何時實施?誰需要購買強制保險?
根據規定,強制保險制度於2006年7月1日實施。機動車所有人和管理人應當自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強制保險,並在投保的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誌。
四、原商業三責險是否有效?
2006年7月1日強制保險制度實施前,已購買商業三責險且保單未到期的,原商業三責險保單繼續有效,駕駛人應隨身攜帶保單原件或加蓋保險公司“保單專用章”或“業務專用章”的保單復印件(業務留存復印件)備查。原商業三責險到期後,應及時投保強制保險。
動詞 (verb的縮寫)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是多少?
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5萬元、醫療費用8000元、財產損失2000元和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險人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賠償限額分別按照上述三項限額的20%計算。即死亡傷殘無責任賠償限額為1萬元,醫療費用無責任賠償限額為1.600元,財產損失無責任賠償限額為400元。
6.強制保險采取什麽方法「獎優罰劣」?
根據《規定》,強制保險費率水平將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掛鉤,安全駕駛人可享受優惠費率,交通違法者承擔高額保費。
7.可以買多份強制保險嗎?
每輛機動車只需要壹份強制保險。被保險人需要獲得更高的責任保障,可以選擇購買不同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
8.強制保險的保險期限是多久?
根據規定,強制保險的保險期限為1年。投保人在1年內可以投保短期強制保險的情況只有四種:
1,外來機動車臨時入境;
2、機動車臨時上路行駛;
3.機動車距規定報廢年限不足1年的;
4.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9.什麽情況下保險公司會墊付受害人的搶救費用?
道路交通事故具有突發性。為了保證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條例規定,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醉酒,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在強制保險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同時,保險公司有權向加害人追償先行墊付的搶救費用。
10.救助基金在什麽情況下會墊付受害人的救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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